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行业务指导。
(二)负责制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及集中开展政务服务的规章
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窗口及派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考勤纪律管理。对县政府各类政务服务分厅(含经同意暂时保留的部门自办业务大厅)、乡镇、工业园区政务大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四)负责县级政务大厅的日常服务工作。对县级政务大厅进驻部门窗口的办公场所规划、布局及调整;组织对进驻单位工作人员礼仪、服务规范的培训和学习;提供政务审批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综合、统计、分析本级大厅窗口业务开展情况和文化建设工作;做好领导视察、考察学习等接待服务工作。
(五)负责贵州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黄平县本级平台的应用推广、操作培训、运行维护;负责督促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办事指南》信息发布;负责对办事群众咨询、投诉、政策解答等政务服务信息内容进行审核;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情况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政务服务信息整理发布。
(六)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沟通协调,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席办理或并联审批。
(七)承担县级实体政务大厅网络及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安全保障和运维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县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规范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县直各部门(单位)派驻工作人员及办理事项、
办理流程进行检查并受理相关投诉、咨询。
(十)负责全县非紧急类政府服务热线转办、督办、工作联动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州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内设5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业务股、督查股、网络股、12345热线管理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中心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县政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2024年度在职实有人数10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47.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5.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15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35.4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47.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7.6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3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12.85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有2023年度结余12.15万元。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12.85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有2023年度结余12.1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47.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5.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1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4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3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47.6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85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有2023年度结余12.15万元。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较2023年实际已公开“三公”经费数据差异不大。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1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61万元,公用经费24.98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32.11万元、津贴补贴4.54万元,奖金0.36万元,绩效工资34.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3万元,住房公积金9.23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14.2万元、差旅费1.71万元,会议费0.37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7.4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占比大于等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0%的项目有1个,主要是:项目名称:政务大厅专项经费项目2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89.29%;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含省对下转移支付),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47.6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本部门重点项目政务大厅专项经费项目(项目名称)经人代会审议通过,具体的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及指标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24.98万元,其中:办公费14.2万元、差旅费1.71万元,会议费0.37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7.4万元。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同口径预算增加6.98万元,增长38.78%,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部分为2023年度未完成支付结转的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4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69.7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万元,主要是:大厅办公座椅等办公家具。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是政务大厅专项经费项目,金额25万元,主要用于县级政务大厅本年度的正常运转;二是(追加)政务大厅服务器费用,金额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大厅机房服务器,用于保障大厅网络正常运行。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附件1: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信息.doc
附件2: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县级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