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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省移交首批群众信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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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453696
  • 信息分类: 督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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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省移交首批群众信访件

10月20日下午17时,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正式向贵州省移交第一批群众信访件,这也标志着督察组信访举报转办工作正式开始。

“督察组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目的就是畅通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的渠道。”督察组副组长、国家林草局副局长李云卿在转办仪式上表示,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平台和渠道,贵州省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办理工作,对于转办的举报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于 10 日内将处理情况反馈督察组,并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禁对突出典型问题压瞒不报、“过滤”后再报,严禁敷衍应对、虚假整改,严禁搞“一刀切”。

贵州省服务保障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杨同光代表贵州省接收了首批转办群众信访件。他表示,贵州省将严格按照督察组关于群众信访件的办理要求抓好落实,确保督察组交办的每一件信访件都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据悉,10月19日下午督察动员会结束后,督察组随即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截至10月19日20:00,督察组共接到信访举报问题12件(来电12件、来信0件),受理10件,合并重复件后向贵州省移交8件(来电8件、来信0件)。移交举报件涉及贵州省5个市州。其中,贵阳市4件,遵义市1件,毕节市1件,铜仁市1件,黔东南州1件。从反映的问题类型来看,涉水1件,涉大气4件,涉噪音3件,其他污染1件。(因部分举报涉及多个环境问题,故环境问题总数要大于移交件总数)。目前,首批信访件已按要求全部转办所涉市(州)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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