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平县委党校2025年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4-03 08:38 字体:[]

中共黄平县委党校2025年度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文字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七、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干部及理论干部。

2.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重点工作需要,举办专题研讨班。

3. 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4. 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和工作思路,开展理论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并将重要成果提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

5. 承办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等。

6.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多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7. 开展同县内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8.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中共黄平县委党校的单位性质为参公事业单位,承担全县行政培训、企业干部职工及村级干部、农民的培训工作,单位级别为县处级,内设6个处室,具体为:办公室、总务处、干部教育培训部、对外合作交流处、工作学员处、信息处,无下属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和人员编制构成情况 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机关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16名(其中事业工勤人员编制0名),实有在职人数21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9人。2024年底,实有退休人数10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7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49万元,在收入预算中的占比为100%。安排支出预算373.49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2.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3.4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8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3万元。(xx项的名称为套表中表3的类级科目名称)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29.13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上年结余资金15.54万元列入本年预算;二是人员工资调整,本年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15.42万元。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73.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拨款收入362.77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97.13%。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0.72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2.87%。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 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为37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住房保障以及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项目支出10.7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切块)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0.72万元,执收成本10万元。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共计0.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已支出的接待费0.13万元未付款,转入本年支付。其中因公出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项目支出10.7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切块)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0.72万元,执收成本10万元,主要用于教学设备、学校环境的维修维护以及日常培训发生的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339.05万元、办公经费23.72万元、项目经费10.72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黄平县委党校固定资产占有原值922.3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非流动资产502.07万元;累计折旧430.27万元;资产净值444.10万元,其中构筑物净值278.56万元,通用设备净值72.90万元,图书和档案净值3.85万元,家具类146.76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黄平县委党校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主要采购资产为: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预算总收入373.49万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项目切块)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项目资金为0.72万元,实施内容为发放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执收成本10万元,实施内容为教学设备、学校环境的维修维护以及日常培训发生的费用。预计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详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的支出(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国家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三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用于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等。

(三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六、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七、附件

附件1:中共黄平县委党校2025年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docx

附件2:中共黄平县委党校2025年预算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