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4-03 17:05 字体:[]


黄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职责,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相结合。

2、承担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职责,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业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及互联互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化应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3、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推进工业、信息化行业标准化建设,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建议措施,组织实施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4.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工业企业煤、电油、运要素平衡和协调工作;承担煤炭生产运输协调、保障重点行业用煤需求;协调电力调度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系在黄平电力企业有关工作。

5、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和中央、省、州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等;承担全县技术改造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承担工业、信息化企业限额内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协调、服务和指导各企业申报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订县级财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基金)使用办法。

6、拟订县级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省和州、县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合上级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承担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工作。

7、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参与军民两用技术成果推广、相互转化和产业化以及配合做好工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原材料和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问题;指导行业做好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工业领域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仓储)安全的监管;指导工业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8、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大数据在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应用推广的政策建议。负责统筹县级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建设,研究提出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拟订县级大数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共建,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联系在黄平通信运营企业做好有关工作;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统筹政务系统数据采集、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集融合、互联互通;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发展与大数据融合应用;负责全县大数据相关产业和行业管理,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指导大数据相关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负责承担全县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大数据、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学会、联盟等机构工作;指导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9、拟订促进县级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县级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指导)用于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

10、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节能监察标准及计划;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11、指导以银饰、刺绣、蜡染为主的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品加工发展,推进民族工艺品产业与旅游业、文化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及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2、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13、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委托的审批权限,负责成品油、拍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燃气加气站经营等事项的行政初审上报;负责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等经营主体的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4、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建议;拟订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工程;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物资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规范物资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县生产资料市场管理职能。

15、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全县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对进出口企业进行指导和管理。

17、负责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18、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9、指导协调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研究拟订县级吸收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依照授权,进行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0、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申报工作。

2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协调全县口岸工作;统筹规划口岸管理信息化建设。

22、负责对本部门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报备。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统计、法律顾问及部门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

23、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管理局)、州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5、职责调整。

①将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的反垄断相关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管局。

②将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的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局。

③将县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大队承担的执法职责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管局),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④将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局机关,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26、职能转变。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和“大数据”战略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壮大特色产业,着力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努力构建具有黄平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一是立足资源优势,在扩大总量中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二是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三是狠抓政策落实、解决企业困难、做强做优企业,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四是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推进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7、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市场监管局在盐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工作。

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为行政单位,内设6个股室,分别是:

1、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2、工业股。

3、商务股。

4、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股。

5、节能资源利用与安全生产股。

6、政策法规与产业发展股。

二、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1.总编制人数为2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全额事业编制16人。

2.202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供养人员59人。其中:在编实有人数25人(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2人,全额事业编制15人);离退休34人(退休34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983.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1.7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01.79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81.74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983.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83.5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23.29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50.4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有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度少。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50.4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有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度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983.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1.7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01.79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81.74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983.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83.5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23.29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983.5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0.4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有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度少。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较2023年实际已公开“三公”经费数据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车租赁费用尚未安排。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4.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2024年公务接待费2.1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71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的0.93万元“三公”经费纳入本年度收支预算总额。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1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车租赁费用尚未安排。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46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9.84万元,公用经费30.49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100.91万元、津贴补贴58.48万元、绩效奖金71.7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4万元、医疗保险缴费12.69万元、住房公积金27.8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79.03万元、抚恤金42.8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9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3.16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2.55万元、邮电费0.98万元、差旅费3.0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13万元、工会经费14.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52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23.29万元。

2024年项目支出有11个(含上年结转项目),分别是:(县专项)2024年度中小企业服务运行经费,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0.38%;原烟厂保安工资11.52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2.2%;(县专项)食品公司社会保障缴费及拟退休人员一次性社保单位补缴4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8.79%;(县专项)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1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2.86%;黄平县饮食服务有限公司过渡费14.28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2.72%;(黔东南财企[2022]43号)2022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黄平县助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57.96,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11.07%;(黔东南财企[2022]31号)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黄平升发木业有限公司、黄平县达川木业建材有限公司、贵州天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远鸿生物有限公司)2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3.8%;(黔财工[2023]77号)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贵州科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黄平县泓鑫木业有限公司、黄平县海联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9.55%;(黔东南财企[2023]56号)2023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黄平县助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14.05%;(黔东南财企[2023]58号)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二批)(黄平县苗丫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21.59%;(黔东南财企〔2023〕54号)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一批)(贵州苗疆蜂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22.93%)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除正常办公耗材和办公设备等购买外无其他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23.2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30.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3.16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2.55万元、邮电费0.98万元、差旅费3.0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13万元、工会经费14.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同口径预算减少9.15万元,下降23.1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用标准相比于去年每人少2000元,同时去年公用经费中含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本年度多。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589530元(原值),分布构成情况为:设备417582元(原值),办公家具等171948元(原值)。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有11个(含上年结转),分别是:(县专项)2024年度中小企业服务运行经费;原烟厂保安工资11.52万元;(县专项)食品公司社会保障缴费及拟退休人员一次性社保单位补缴46万元;(县专项)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15万元;黄平县饮食服务有限公司过渡费14.28万元;(黔东南财企[2022]43号)2022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黄平县助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57.96;(黔东南财企[2022]31号)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黄平升发木业有限公司、黄平县达川木业建材有限公司、贵州天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远鸿生物有限公司)20万元;(黔财工[2023]77号)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贵州科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黄平县泓鑫木业有限公司、黄平县海联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0万元;(黔东南财企[2023]56号)2023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黄平县助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财企[2023]58号)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二批)(黄平县苗丫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黔东南财企〔2023〕54号)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一批)(贵州苗疆蜂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产业发展(项):反映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2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反映中小企业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商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部门当面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2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维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政府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项):反映政府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附件1:黄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信息.doc

附件2:黄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度县级部门预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