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上塘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社会管理职能
乡镇政府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独立行政单元,具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得责任。对乡镇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得首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乡镇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镇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镇村社等。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
(二)发展经济职能
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民走向富裕、乡镇自身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但是,乡镇政府参与经济应由强迫农民种这种那的“直接型”转向提供各种“软服务”的“间接型”。包括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域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进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公共服务职能
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要求乡镇政府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四)基层建设职能
(1)抓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指导帮助组织好乡镇村基层组织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镇村社会文明新风;(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此外,乡镇政府还应打造“信用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上下功夫。
二、部门机构设置
黄平县上塘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内设6个股室及12个事业部门。行政机构内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事业编部门包含:上塘镇农业服务中心、上塘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上塘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上塘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上塘镇财政所、上塘镇应急管理站、上塘镇林业站、上塘镇残疾人联合会、上塘镇综治中心、上塘镇乡村振兴站、上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上塘镇计划生育协会
三、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023年上塘镇人民政府包含1个行政部门(含机关工勤人员、行政参公人员)、12个事业部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乡镇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1.总编制人数为70人。其中:行政32人,工勤编制2人,全额事业36人。
2.202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供养人员53人。其中:在编实有人数44人(行政27人,工勤编制1人,参公2人,全额事业14人);离退休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831.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0.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1.33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70.0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831.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31.3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3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8,农林水支出83.2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4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233.74万元,增长28.1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统计结余数,今年包含上年结余数,所以,导致比2022年预算增加。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233.74万元,增长28.1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统计结余数,今年包含上年结余数,所以,导致比2022年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831.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0.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1.3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3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3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8,农林水支出83.2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4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831.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3.74万元,增长28.1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统计结余数,今年包含上年结余数,所以,导致比2022年预算增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用。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588.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9.8万元,公用经费58.22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163.7万元、津贴补贴163.25万元、奖金13.62万元、绩效工资51.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3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万元、住房公积金47.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9万元、退休费15.9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39.35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3.13万元、培训费3.54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表为空表列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为空表列。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58.22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39.35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3.13万元、培训费3.54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增加10.22万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是:因统计上年结余数,人员经费有所提高,人员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203.91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500平方米,车辆4辆,家具和用品212件,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7160元。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国家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用于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等。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用于农业方面(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来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