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本指南。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的信息: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2.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3.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发布机构

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获取方式

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目录》。

2、公开形式

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hp.gov.cn/)公开,另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地址: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电话:0855-2327320。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3、提出申请

①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②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办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4、申请办理及期限

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工作机构

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处理日常工作,有关信息如下:

地址:贵州省黄平县新州镇干塝路

邮编:556100

电子邮箱:hpxwtgdlyj@163.com

电话:0855-2327320

传真:0855-232731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