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顺利完成黔东南州第二批非物质
文化遗产传习中心、展示馆、传承基地、
为全面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阵地建设,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能力,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与部署,我局高度重视,通过层层筛选确定了申报单位,顺利完成了州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展示馆、传承基地、传习所的申报工作,并取得良好成绩。
此次申报工作重点围绕从各类申报单位开展非遗项目名录的保护、传承培训、传习场地建设、宣传展示等方面考虑,结合对申报单位的实地调查了解及各申报单位对涉及的非遗项目名录的发展建设情况及项目的文化内涵和保护研究价值等情况,及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单位进行了研究梳理,确定了此次申报单位和申报类别的报送工作。最终,我县成功申报非遗传承基地1处,非遗传习所7处,分别为:黄平县第二中学(国家级苗族泥哨非遗传承基地)、谷陇镇浦江石氏芦笙制作坊(州级苗族芦笙制作技艺非遗传习所)、黄平模贵苗族盛装厂(省级苗绣、苗族服饰非遗传习所)、黄平县半山村农旅开发有限公司(省级苗族稻作习俗非遗传习所)、黄平苗族贾理传习所(国家级苗族贾理非遗传习所)、黄平县梅花手工刺绣专业合作社(省级苗绣、苗族服饰非遗传习所)、黄平县苗歌传承协会(国家级、省级苗族古歌、苗族芦笙舞、苗族多声部情歌非遗传习所)、黄平县上枫香村踩亲舞、歌蒙芦笙乐传承基地(省级踩亲舞、歌蒙芦笙乐非遗传习所)。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以上8处传承基地和传习所的管理与指导。切实做好建设成效评估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开展传习活动,推动建立与新时代相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机制,促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