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
2023年水库移民安置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凯里市、丹寨县、麻江县、施秉县、镇远县、三穗县、雷山县、台江县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局),黄平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剑河县生态移民局,各水库工程项目法人: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按照《省生态移民局关于做好2023年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黔移发〔2023〕2号)要求和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州水库移民
工作实际和工程建设进度,州生态移民局拟定《黔东南州2023年水库移民安置主要工作任务》(附件1),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同时,为高质量做好2023年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县(市)以及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高位推动抓好工作落实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矛盾纠纷多、社会影响大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各项目法人要充分认识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和特殊性,把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纳入县(市)党委、政府和项目法人年度重点工作,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县级人民政府是移民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切实落实单位领导牵头抓总责任制,明确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作为直接责任领导,亲自挂帅,牵头抓好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项目法人要履行法人主体责任,明确一名公司级领导作为责任领导挂帅负责推进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设计、监督评估单位监管,保障参建单位按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市)移民机构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抓具体抓深入,牵头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组建工作专班,加大人力投入,紧盯目标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市)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一个水库组建一个专班、一位领导负责一抓到底”的原则,加大人力投入,整合相关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对标对表,紧盯目标任务的进度要求、质量标准、关键环节,制定精细周密的实施方案,以水库项目为单位制定“五定工作表”,明确各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推进路径、责任单位及人员、完成时限,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特殊事项,要落实专职人员、专题研究,安排专门的时间重点突击、突破,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级移民机构要明确3人以上专职负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满足移民安置工作的需要。项目法人要组建移民工作部门,明确2人以.上业务人员负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设计、监督评估等参建单位驻点人员的监管,督促设计、监督评估单位增加人力投入,保障设计、监督评估单位驻点人员到岗、到位。请各县(市)会同项目法人、监督评估等单位按照附件1附表中明确的各项目“2023 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列为2023年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大中型水库项目的“五定工作表”(样表在随文件传送的附件1附表电子档中),并于2023年2月15日前报送州生态移民局水库移民科审核;经审核、审定后,由州生态移民局印发,作为督查、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依据。同时,为便于联系工作,请各县(市)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本县(市)人民政府水库移民工作分管领导、县级移民机构分管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州生态移民局水库移民科。
三、强化要素保障,夯实工作基础,主动担当促进工作落实
移民安置规划技术成果是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依据,移民资金是推进征地移民工作基本保障,办理项目用地手续是落实依法征地的基础支撑,移民安置规划修编报告(或调整报告)是开展竣工验收的支撑依据,移民资金审计、移民档案验收是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要强化移民安置工作要素保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及时足额拨付征地移民补偿资金,保障移民工作资金需求;督促设计单位做好设计技术交底,规范实物原始调查登记表、地类地形图(含实物分解图)、实物分户统计表(汇总表)、界桩测设以及实物调查有关影像资料等成果档案制作、移交,完善交接手续。同时,加强与各县(市)人民政府沟通,尽快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加快推进项目用地申报审批工作,列为竣工验收项目的用地手续,要确保在组织召开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会议前取得批复文件。针对列入年度工程竣工验收项目,项目法人(或委托单位)要督促设计单位牵头补充、完善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手续,加快推进移民安置规划修编报告(或调整报告)编制工作,为推进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提供支撑依据;县级移民机构要加快推进移民项目及资金清理、移民资金审计以及移民档案归档验收工作,协调县级人民政府按时组织完成县级验收。
四、强化实施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推动工作落实
规范实物复核、设计变更和实物补偿兑现工作程序,落实监督评估工作是依法依规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县(市)移民机构要加强与项目法人、设计、监督评估等参建单位的协调、
沟通,规范相关工作程序,依规推进实物复核、完善设计变更,
落实建设征地实物补偿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移民群众和有关单位
监督,依法依规实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对于手续不齐全
的事项,要积极主动协调、联系有关单位完善相关手续,杜绝“先
斩后奏”;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研究,落实处理方案。项目法人要加强对设计单位、监督评估单位监管,督促设计单位、监督评估单位落实派驻现场代表,规范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履行设计变更书面签证手续,避免
事后推诿扯皮、相互掣肘。由各县(市)移民机构组织补偿兑现的实物成果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单位要签字盖章),经监督评估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再由各县(市)移民机构对照审定的补偿标准制作补偿兑现清册,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并按规定与权属人(或权属单位)签订实物补偿协议,完善兑现相关手续后组织兑现。因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相关手续不完善组织补偿兑现等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健全调度机制,定期点名通报,跟踪督查保障工作落实
建立州、县两级督查调度机制,采取“平时提醒、不定期跟
踪检查、月(季)调度,重点督查、节点督办”等方式,着力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导。由州生态移民局负责“巡回”督导,帮助各县(市)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结合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工作滞后的项目、县(市)直接“点名”通报,并向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发送“工作提示函”或“工作督办函”。由县级人民政府督查部门负责“跟踪”督办,督促各相关事项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针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通过强化督查、督导、督办,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序时推进。
为及时掌握各项目移民工作推进情况,分类建立调度机制,
针对附件1所列工作事项,实行“季调度”,由各县(市)移民机构在每季度末(3月31日、6月30日、9月26日、12月28日)前将本县(市)所涉全部项目、工作事项的工作推进情况(报表格式见附件2)报州生态移民局水库移民科。针对列为2023年下闸蓄水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的大中型水库实行“月调度”,由涉及县(市)移民机构在每月底前将“五定工作表”所列工作推进情况(报表格式:在“五定工作表”中“备注”列前增加两列分别填写“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报州生态移民局水库移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