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食药安办关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提示

发布时间: 2025-01-20 16:12 字体:[]

    冬季返乡季来临,农村集体聚餐逐渐增多。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严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农村集体聚餐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农村集体聚餐要及时报备

    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负责,要自觉履行报备义务。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菜单、承办厨师、饮用白酒(主要是散装白酒)、是否使用醇基燃料等信息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填写备案表,领取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并接受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或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的检查指导。

    2.聚餐场所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要远离污染源,应距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聚餐活动举办前,要完善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措施,对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保持环境清洁。用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承办厨师及帮厨人员身体要健康

承办厨师、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具备食品安全常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用流动水及时洗手。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及帮厨工作。

    4.采购的食材要新鲜安全

    采购食材时要索证索票并妥善保存。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和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不采购食用发芽土豆、野生菌(包括干野生菌)、鲜黄花菜、四季豆等加工制作食品;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加工烹饪食品,禁止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检查,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5.菜肴烹饪过程要安全规范

    加工制作菜肴应当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成品在常温下贮存不超过2小时。餐饮具要洗净消毒,菜刀、菜板等要分类使用,做好的饭菜要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剩饭剩菜要冷藏,食用前应彻底加热再食用。

    6.危险物品要放好管好

    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质要实行专人管理,与食品隔离保存,避免误食。使用生物柴油、工业酒精、甲醇等做燃料、助燃剂的,盛装生物柴油、工业酒精、甲醇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应当标识产品名称及“禁止食用”警示语,形状、颜色、容积等与盛装散装白酒、水等食品(原材料)的容器有明显区分,严禁与盛装散装白酒、水的容器同室存放,混用混放。

    7.散装白酒采购渠道要合法可靠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所用的散装白酒应当从合法渠道购买,并索取票据、凭证。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自制泡酒、配制酒等酒品。文明聚餐,不要劝酒、斗酒、酗酒和过量饮酒。

    8.集体聚餐要抵制餐饮浪费

    宴席举办者要做到勤俭节约不浪费,办理酒席不攀比,适度即可、合理搭配、精打细算。自觉抵制聚餐浪费行为,努力做到“光盘行动”,简朴食光,拒绝剩宴,争当抵制餐饮浪费的践行者、勤俭节约的示范者、文明健康的倡导者。

    9.集体聚餐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

    餐后发现就餐人员出现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就医治疗,并向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安全风险时,可以向举办人(承办人)提出意见,及时提醒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