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数据分析
2025年1月(统计周期:1月1日—1月31日),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15和12345平台及来信函接到投诉、举报、求助共29件,办结26件,投诉举报受理率100%、办结率89.66%。较去年1月(30件)同比下降3.33%。其中:
1.接到投诉22件,较去年(13件),同比增长69.2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0.3843万元。
2.接到举报6件,较去年(7件)同比下降14.29%,属实立案1件。
3.求助1件,较去年(10件),同比下降90%。
二、受理投诉举报基本情况
1.受理投诉情况
2025年1月,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平台及信函共接到消费者投诉22件,其中商品类消费投诉13件,服务类消费投诉9件。投诉内容主要为实体店购物退换货争议、食品安全、广告虚假宣传、售后服务问题等。
2.受理举报情况
2025年1月,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平台及信函共接到群众举报6件,均属于商品类消费举报件,已核查6件,属实立案1件。举报内容主要为预包装食品标识标签、广告虚假宣传问题等。
3.受理求助情况
2025年1月,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平台及信函共接到消费者求助1件,属服务类消费求助。求助内容主要是续费服务。
三、典型案例:“餐桌出现爆裂,退换都被拒绝”
案情简介:陈先生2025年1月19日来电投诉,称其2024年11月11日在黄平县某镇老菜市场某家具店购买一张餐桌,金额1688元,该餐桌中间带有电池炉,才使用三次,餐桌中间位置就出现爆裂情况。与商家沟通,要求更换及退款都被拒绝,商家称卖东西不保质量。消费者认为不合理,现要求商家更换餐桌或退货退款。
处理结果:接诉后,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规定,现场与经营者沟通及电话与投诉人联系,并积极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达成以下协议:
1.黄平县某家具店不要退货,重新补投诉人陈先生一张餐桌。
2.双方均无异议,调解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