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黄平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快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动全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为推动属地管理责任提供基础数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严格对照《规定》,完成食品安全总监聘任,建立完善责任体系。
二是细化制度、明确职责。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主要职责,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制作印发有关记录模板。
三是组织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等法人或负责人开展培训,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把握好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抓好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职责分工、人员培训、资料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认真履职尽责,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