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3517845 | 成文日期: | 2020-09-29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的通知》(黔财建〔2020〕99号)文件精神,为确实加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根据前期各乡镇摸底上报需求指标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及时开展2020年度新增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
(一)各乡镇按照《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2016〕黔林资通 581 号)要求和2020年新增下达的中央生态护林员指标,及时开展选聘工作,确保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县121名中央新增下达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并及时做好生态护林员培训上岗工作,确保新增选聘的生态护林员尽快履职尽责,获得劳务补助。
(二)各乡镇一定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选聘符合条件人员为生态护林员,要认真审核把关生态护林员身份等选聘条件。
(三)各乡镇在选聘工作中,要认真物色适合管护并能长期在家履职的人员,严格按照签订的协议执行,协议一旦签订履职就必须到协议期满为止,中途不能擅自辞职。无特殊情况不要出现随时调整人员情况。
(四)各乡镇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中央新增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情况表(详见附件3)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建档登记表(详见附件4)电子版报黄平县公益林管理中心汇总,以便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二、管护补助资金发放
本次新增中央生态护林员聘期为6个月,人均管护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500亩,每月管护补助每人800元按月放发,年底考核绩效资金每人400元。从2020年7月起正式上岗履职发放,各乡镇于每月20日前将管护费发放清册及考勤考核表上交公益林管理中心,以便及时发放每月管护费。本次聘期结束后,等上级部门通知再行开展下一聘期工作。
三、加强生态护林员巡护工作的管理力度
严格要求生态护林员尽职尽责,加强管护,对不履行职责及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一律解聘。维护好生态护林员管理信息系统,将护林员信息及时录入系统,有变动的及时更新信息。
四、其他事项
生态护林员选聘是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森林资源得到管护”双赢目标的重要举措,是我县实现脱贫摘帽的重要途径,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引起重视,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相关选聘程序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开展落实工作,并在时间要求节点按时完成。
2020年5日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