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教育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 2025-04-24 15:30 字体:[]

黄平县教育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信息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七、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教育事业法制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教育工作管理与发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加强全县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校德育、法制、体育、艺术、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
4.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的教育体系,推进现代教育制度建设;
5.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内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7.统筹和指导教育援助工作;
8.负责民办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设立、分立、合并、终止的审批;
9.指导和管理全县教师工作;
10.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1.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2.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和科技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黄平县教育系统预算单位主体为县教育和科技局,预算经费包括了局本级以及县所有学校(党校除外)。
1.局本级
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本级共有编制数90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80个。在职在岗实有68人,离退休50人,聘用人员5人。
2.学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有107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所,普通中学11所(普通公办高中2所,民办高中3所,普通初中6所),普通小学54所(其中民办小学1所),九年制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39所(其中公办22所、民办17所)。在校学生50115人(含民办),在职教职工4845人,教学人员3366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638人,离退休教职工1340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和人员编制构成情况
1.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本级共有编制数90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80个。在职在岗实有68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59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50人,遗属3人,社会聘用人员5人。
2.202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供养人员5363人。其中:在编实有人数4845人(行政8人,工勤编制1人,全额事业3167人);离退休1340人(离休0人,退休1340人)
,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886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394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949.03万元,在收入预算中的占比为90.74%。安排支出预算53943.99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2.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943.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53933.49万元,其他支出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5万元。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6303.52万元。主要原因为:结转结余资金减少,上年为12057.91万元,本年为4994.96万元。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3933.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拨款收入47927.13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88.85%。项目支出预算收入6016.86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11.15%。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为5393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27.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住房保障以及维持办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项目支出6016.8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费附加支出、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公办高中公用经费、资助资金县级匹配等。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共计9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减少4万元。其中因公出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项目支出6016.8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费附加支出、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公办高中公用经费、资助资金县级匹配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部门运行经费主要包括人员工资47849.27万元、办公经费支出77.86万元,项目经费6016.86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教育部门
固定资产占有原值60369.93元,其中流动资产1502.64万元,非流动资产63654.24万元;累计折旧23236.29万元;资产净值40417.9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净值3074.89万元,家具类2549.37万元,房屋类26950.5万元,文物和陈列品8.36万元,图书和档案701.8万元,无形资产55.72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预算总收入53933.49万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其中:1.2025年教育附加经费项目资金为200万元,实施内容:实施小学教育阶段项目12个,初中教育项目12个。2.2025年教育督导经费项目资金为5万元,实施内容:开展2025年教育督导工作,覆盖我县学前教育学校39所7258人、义务教育学校62所 32671人、高中教育学校6所10250 人。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确保将句号改为逗号,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3.高考考务及减免经费项目资金为25万元,实施内容:减轻我县贫困考生负担,保障高考顺利进行。4.中考考务及减免经费项目资金为25万元,实施内容:减轻我县贫困考生负担,保障中考顺利进行。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务及减免经费项目资金为23万元,实施内容:减轻我县贫困考生负担,保障学业水平考试顺利进行。6.2025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项目资金为304.86万元,实施内容: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按600元/年·生标准(不足60人学校按60人核拨),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用于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及日常办公开支。2024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预算304.08万元。资金下达后及时分配,资金到位率100%。实现了我县学前教育学校及学生全覆盖,确保了学前教育学校正常经费运转,以开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7.2025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县级配套项目资金为62.01万元,实施内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初中940元/年·生,小学720元/年·生,特校(包括随班就读)6000元/年·生,寄宿制学校300元/年·生的标准,中央省州县按8:2:1:1的比例匹配县级预算的经费。县级预算实际安排62.01万元,实现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及学生全覆盖,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正常经费运转,以开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8.2025年公办高中生均公用经费项目资金为619.1万元,实施内容:公办高中公用经费按1000元/年·生标准,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用于改善公办高中办学条件及日常办公开支。 2023年公办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总预算646.7万元,为县级全额拨款,实现我县公办高中及学生全覆盖,促进公办高中正常运转,以开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9.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资金为30.62万元,实施内容:全面保障2025年普通高中阶段十三类“重点保障人群”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教育公平。10.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资金为12.87万元,实施内容:开学初期全面开设“绿色通道”保障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特困供养等学生享受学费减免,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教育公平。11.中职国家助学金项目资金为12.24万元,实施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减轻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特困供养学生以及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12.中职免学费项目资金为20.88万元,实施内容:开学初期全面开设“绿色通道”保障中职一至三年级学生享受学费减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教育公平。13.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资金为78.59万元,实施内容:实施好2025年核定4120名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保障农村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特困供养等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促进教育公平。14.普通高中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资金为89.87万元,实施内容:全面保障2025年就读县内高中及我县户籍就读省外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教育公平。15.中职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资金为13.3万元,实施内容:全面保障2025年就读县内中职及我县户籍就读省外中职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确保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教育公平。16.中高考设备维护保障经费项目资金为3万元,实施内容:保障我县各学校中高考考点的考试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中高考考试音效环境。预计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详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 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 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 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 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 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 高等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本科(包括研究生)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 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6.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 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7.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 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教育附加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28.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 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反映教育附加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29.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 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教育附加安排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30.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 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反映教育附加安排用于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3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 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六、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七、附件

                             黄平县教育局(公章)

                              2025年4月1日

附件1:黄平县教育局2025年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文字说明.docx

附件2:黄平县教育局2025年预算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