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黄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部门简称: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
单位主要领导:廖金钵
办公电话:0855—2432725
办公地址:黄平县新州镇老党校办公楼二楼
通信地址:黄平县新州镇老党校办公楼二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邮 编:556100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文秘、文电、会议、档案、督查、信访、保密及行政审批等工作;承担全局党建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新闻宣传及新闻发言人有关工作,组织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实施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审查工作;指导工业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开展扶贫攻坚相关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负责局机关纵向和横向联系机制相关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公示,行政审批服务流程的梳理、优化,办事指南的编制、公开;负责组织、协调并实施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联系电话:0855-2432725)
(二)工业股。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开展预测预警工作;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经济运行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动向;研究提高行业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进工业领域重点行业平稳、全面、协调、健康、有序发展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工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铁路运输的协调工作。拟订县级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县级工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组织推进工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领域重大技术改造专项工作的实施;负责编制、储备工业项目,建设县级工业项目库工作;提出工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中央、省、州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拟订县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和安排建议;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负责参与协调跨县市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重大和限制类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及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的核准;负责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工业和信息化技改项目组织上报工作;负责县级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立项前审查。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组织上报;负责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组织上报;负责政府投资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审批上报;负责政府投资企业技改项目招标方式及招标范围的核准初审报批;监督管理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建设。核定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三)商务股。负责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汽车等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商品市场的标准化建设;促进城市商业健康、有序发展,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实施和社区商业建设,规范城市大型商业项目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全力推动“黔货出山”,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改善农村商业设施,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态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新车、二手车和报废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汽车、建材市场。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开展流通行业标准化工作,促进流通技术应用和现代化发展;推广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并指导商贸流通行业中介组织;负责制定县级成品油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成品油市场发展;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化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推动特殊流通行业有序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贸服务业(餐饮、家政服务以及相关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
承担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其他商务工作的运行分析和研判;大力培育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市场主体,优化提升限额以上结构和总量;研究提出县级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措施建议,起草相关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全县内贸市场调控体系,负责市场统计监测调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稳定市场,扩大消费;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建立统计和监测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负责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组织协调解决商品市场运行有关重大问题;负责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按职责分工对茧丝绸流通进行管理,承担“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县级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及推动酒类流通发展平台建设;统筹县级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县级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负责拟订我县对外贸易、服务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接海关业务,分析研究外贸运行动态和发展趋势,承担外贸运行统计工作;负责服务贸易数据统计、收集、管理和分析工作;负责分析研究外商投资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承担实际利用外资统计工作;负责分析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运行情况,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统计工作;负责加工贸易业务管理、促进工作,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跟踪服务和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分析统计;负责指导、协调出口基地、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与进出口贸易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优化外贸发展环境;负责境内外重点贸易企业的引进和跟踪服务工作,研究提出内外贸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的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洽谈会以及经贸活动;负责推进进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指导自主出口品牌的创建和培育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负责指导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服务贸易出口品牌建设,组织相关促进活动,推动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建设,促进重点服务贸易领域出口;指导服务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负责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和服务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协调工作制度,受理、协调、督办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的相关工作;负责为港、澳、台企业投资及开展经贸活动的对接和招商引资工作。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负责对外贸易、服务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业务咨询和业务培训工作。(联系电话:0855-2326018)
(四)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股。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协调全县通信业发展,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共建,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管理和监督;协调推进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承担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大数据融合发展,促进行业、企业大数据应用;统筹推进县级大数据、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承担大数据重点产业项目布局,引导产业聚集发展;统筹推进数据资源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政府系统数据“聚通用”,推动各类社会数据资源汇集融合、开放共享、应用引领;指导政府部门数据资产目录登记、备案和统计;指导监督政府重要部门、重点行业的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五)节能资源利用与安全生产股。拟订县级工业和信息化和商务发展年度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等重点项目、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拟订并组织实施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节能财政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参与相关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参与协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环保产业相关工作;支持地方特色新型建材产业发展;指导工业绿色发展。
依照国家有关行业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工业、商务、大数据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依照国家民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协助上级部门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仓储设施建设进行管理。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参与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
(六)政策法规与产业发展股。认真研究工业、商业、大数据产业政策,协调解决产业政策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业、商业、大数据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准入;指导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承担促进工业、商业、大数据设计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指导工业领域行业协会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承担本部门执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承担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本部门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推进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工作;承担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工作;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产学研结合、重大技术装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技术创新资金年度计划;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负责指导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产业发展工作;承担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产业基本情况、基础数据、重要信息等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发展形势,提出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提出我县重要矿产资源保障、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提出相关行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指导新材料产业培育和研发等工作;指导重大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进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技术进步,推动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承担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散装水泥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结合部门职责,牵头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