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文字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七、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非金融类信息数据库的有关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责任。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
6.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县级相关规划。
7.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等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按照上级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负责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节能监察执法有关工作。
10.组织编制县级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县级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1.贯彻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组织实施价格和收费政策;管理国家、省、州、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政府定调价的成本监审工作;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开展价格认证工作。
12.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与上级发展和改革、能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黄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是行政机构,承担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等工作,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及发展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能源发展管理股、农村经济和粮食物资储备股、社会发展股、国防动员股、大数据发展管理股共9个职能股室,下设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黄平县服务业信息中心、黄平县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黄平县价格认证中心、黄平县征兵服务中心、黄平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和人员编制构成情况
机关行政编制19名(其中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事业编制23名(其中事业工勤人员编制0名),实有在职人数32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55.063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8.32万元,在收入预算中的占比为81.9%;上年结转收入136.743642万元,在收入预算中的占比为18.1%。安排支出预算755.063642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2.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5.063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357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8640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万元。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1105.510218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55.063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469.356401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6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285.707241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38%。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为755.063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3564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住房保障以及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项目支出285.707241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储备成品粮油保管费、利息补贴、轮换价差补贴等。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共计10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增加5万元。其中因公出境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项目支出285.707241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储备成品粮大米100吨保管费2万元,县级储备成品粮大米100吨轮换价差补贴30万元,县级储备成品粮菜籽油11吨保管费0.33万元,县级储备成品粮菜籽油11吨轮换价差补贴6.6万元,县级储备油399吨保管费11.97万元,县级储备油399吨贷款利息补贴14万元,县级储备粮玉米250吨保管费2.5万元,县级储备粮玉米250吨贷款利息补贴2.6万元,县级储备粮小麦600吨保管费6万元,县级储备粮小麦600吨贷款利息补贴6.6万元,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等相关经费5万元,县级储备粮2857吨贷款利息补贴11.242447万元,县级储备粮2857吨贷款保管费5.1475万元,县级储备成品粮大米100吨轮换价差补贴20.3750万元,县级储备油250吨贷款利息补贴4.432312万元,县级储备成品粮菜籽油11吨轮换价差补贴5.115万元,超标粮食补差经费1.9995万元,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4年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黄平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2万元,黄平县提升人民防空警报器二次报警能力项目建设经费4.8万元,黄平县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前期经费47.8万元,《黄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计划》中期评估项目前期经费14万元,疫情防控能力保障经费1.616402万元,2024年粮食流通监管经费1.659万元,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价格监测工作补助经费(第一批)1万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重要农产品成品调查经费2.3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在人员工资439.656401万元、办公经费支出29.7万元,项目经费285.707241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黄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占有原值174.0345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非流动资产8.698797万元;累计折旧165.335801万元;资产净值8.69879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净值5.00489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黄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5年我单位预算总收入152.17万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其中:县级储备成品粮大米100吨保管费项目资金为2万元,实施内容:县级储备成品粮大米100吨保管;县级储备成品粮大米100吨轮换价差补贴项目资金为30万元,实施内容:县级储备成品粮大米100吨轮换价差补贴;县级储备成品粮菜籽油11吨保管费项目资金为0.33万元,实施内容:县级储备成品粮菜籽油11吨保管;县级储备成品粮菜籽油11吨价差补贴项目资金为6.6万元,实施内容:县级储备成品粮菜籽油11吨价差补贴;县级储备油399吨保管费项目资金为11.97万元,实施内容:县级储备油399吨保管;县级储备油399吨贷款利息补贴项目资金为14万元,实施内容:县级储备油399吨贷款利息补贴;县级储备粮2857吨保管费项目资金为28.57万元,实施内容:县级储备粮2857吨保管;县级储备粮2857吨保管费贷款利息补贴项目资金为36万元,实施内容:县级储备粮2857吨保管费贷款利息补贴;县级储备粮玉米250吨保管费2.5万元,实施内容:县级储备粮玉米250吨保管;县级储备粮玉米250吨贷款利息补贴2.6万元,实施内容:县级储备粮玉米250吨贷款利息补贴;县级储备粮小麦600吨保管费6万元,实施内容:县级储备粮小麦600吨保管;县级储备粮小麦600吨贷款利息补贴6.6万元,实施内容:县级储备粮小麦600吨贷款利息补贴;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等相关经费5万元,实施内容: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等相关经费。预计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详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服务(项):反映指定范围内的国家领导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已退出领导岗位的政府领导人以及其他有关政府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二十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二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的支出(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七)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国家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三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用于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等。
(三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三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三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
(三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用于农业方面(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来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三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四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四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四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六、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七、附件
附件1:黄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文字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