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相关政策、文件,经重安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规范我镇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可向本村村民委员会申请使用宅基地:
1、无宅基地的;
2、因分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建房居住的;
3、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定限额标准,新建、改建、扩建需增加宅基地用地面积的;
4、实施村镇规划建设或项目建设占用原有宅基地,需要调整搬迁的;
5、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迁建的
6.村民住宅纳入文物保护需要迁建的;
7.其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涉及退出现有宅基地,另行选址新建住宅的,按“一户一宅”原则要求,申请宅基地的村民须签订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承诺拆除旧房。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批准农村宅基地用地:
1.宅基地选址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含30户以上农村居民点规划)的;
2.不符合《关于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中有关宅基地选址避让规定的;
3.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或宅基地用地限额规定的;
4.将宅基地或宅基地上房屋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5.申请另址新建住房,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承诺书并拆除旧房的;
6.在确定实施撤并的自然村现有宅基地上改扩建住宅的;
7.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二、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
(一)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户口册上有3人及3人以下的农户80平方米以内;4人及4人以上的农户,最高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最高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二)宅基地面积计算。
1、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2、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1、村民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建房需要使用宅基地的,以户为单位,户主作为申请人,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用地申请。
2、小组公示。村民小组收到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
3、村级审核。村民委员会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选址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对选址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等,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签订《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4、上报。对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由村民委员会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送镇人民政府服务窗口。
5、镇级审查。收到申请材料后,镇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及相关部门及时实地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位置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综合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意见。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提出审批意见。
林业、水务、公路等部门:各部门应提出审批意见。
6、批准。根据各部门联审意见,由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7、验收。农户建房完工后,由农户准备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复印件,向本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报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是否按承诺拆除旧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镇级不动产登记、供电、供水等部门应根据验收意见表,为合法用地提供服务。
四、农村宅基地申报材料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需向村委会出示原件)
3、家庭户口簿首页及所有在册家庭成员页复印件(需向村委会出示原件)
4、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五、申报表册填写说明
(一)《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1、申请户主信息。以本户户口簿中户主为申请人,如实填写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户口所在地”按户主身份证上内容填写。
2、家庭成员信息。申请人将除户主以外户口簿中其他家庭成员姓名、年龄、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内容按户口簿上登记信息如实填写。注意:家庭成员及数量要与户口册复印件相一致。
3、现有宅基地及住房情况。申请人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无宅基地,则在“宅基地面积”栏填“0”,其他不填。如果有宅基地,按实际填写“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权属证书号”,权属证书包括用地批复、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复印后附于申报材料内。如果没有权属证书,“权属证书号”栏填“无”。“现有宅基地处置情况”栏,选取相应的处置办法打“√”。
4、拟申请宅基地及建房情况。申请人将申请宅基地面积和房屋占地面积所需面积填入相应表格内,注意:房屋占地面积只能小于或等于宅基地面积,宅基地面积不得大于我镇用地面积标准。
地址从黄平县开始写,写到组,如有小地名要写到小地名,如“黄平县重安镇重兴村二组大树根”。
申请人填写四至要规范,方向大致准确,尽量选用永久性固定参照物,使用“抵”或“距”两个字,表达与参照物的距离关系,如:“东抵XXX承包田、南距XX承包田3.0米、西距通村公路边缘5.0米、北抵XXX院坝堡坎”。
“建房类型”栏,在相应的类型上打“√”表示。
申请人在申请前应征求相邻土地使用人的意见,征求无异议后在“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中“是”字上打“√”
5、申请理由。申请人应有合法、合理的宅基地申请理由,为表达清晰,可以参考如下格式书写:
“因与兄弟分户,原有老宅基地面积狭小,经家庭协商,将原有老宅基地及住房分与兄弟,本户在本村无宅基地及住房,需建房居住。”
“因现有宅基地面积狭小,家庭人口较多,周边无法改扩建,需另外选址新建住房。”
“因现有宅基地地处偏远,本户独户居住,给生产生活造成不便,需另外选址新建住房。”
“因现有宅基地位于地质灾害隐患区范围内,为了家人及财产安全,需另外选址新建住房。”
“因现有宅基地地质不稳定,房屋墙体及地面已出现多条裂缝,为了家人及财产安全,需另外选址新建住房。”
申请人在此栏签名,并按手印,填写日期。
6、村民小组意见。村民组长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公示,核实了申请人的以上申请内容后,在此栏签:“申请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村委会审核。”并签名,填写日期。
7、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意见。村委会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选址符合村庄规划、用地无纠纷、不在地质灾害隐患范围内等情况后,在此栏签:“XXX宅基地申请情况属实,选址周围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同意申请,报镇人民政府审批。”,由村委会主任签名,填写日期,盖村委会公章。
(二)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1、申请户主信息。由镇政府窗口工作人员按《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内容填写。
2、拟批准宅基地及建房情况。由镇政府窗口工作人员按《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内容填写。
3、自然资源部门意见。经自然资源所审查,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的,在此栏签:“符合重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上报。”,自然资源所负责人签名,填写日期,盖自然资源所公章。
4、其他部门意见。选址涉及村建、林业、水务、公路等部门,经该部门审查符合用地要求的,由该部门在此栏签:“符合XXXXXXX规定,同意上报。”,该部门负责人签名,填写日期,盖本部门公章。
5、农业农村部门审查意见。经农业服务中心审查并综合有关部门意见,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审批条件的,在此栏签:“符合申请条件,宅基地布局合理,面积合规,资料齐备,同意上报。”,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名,填写日期,盖农业服务中心公章。
6、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意见。需经重安镇党政联办会讨论、审核,参会人员无异议后,在此栏签:“经XXXX年XX月XX日重安镇党政联办会讨论,同意该户宅基地申请。”镇主要领导签字,填写日期,盖重安镇人民政府公章。
(三)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1、从“申请户主”栏至“竣工平面简图”栏。由参与验收的村民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绘制。
2、村民委员会验收意见。如该户属于拆除旧房退还宅基地情况,并已落实,在此栏签:“已落实旧房拆除。”如该户属于无宅基地户,在此栏签:“不属于旧房拆除情况。”由村委会主任签名,填写日期,盖村委会公章。
3、验收单位意见。农业服务中心与自然资源所实地验收后,符合验收条件的,在各自的意见栏签:“符合规划及批准要求,同意验收。”由各自部门经办人签名,填写日期,盖本部门公章。
4、乡镇政府验收意见。需经重安镇党政联办会讨论、审核,参会人员无异议后,在此栏签:“同意验收。”镇主要领导签字,填写日期,盖重安镇人民政府公章。
5、该验收意见表一式两份,验收申请人与重安镇政府各一份。
六、审批材料归档管理
已归档的审批材料应收入镇档案室妥善保存,专柜存放,永久保存,并按村归类、按审批时间排序,编制目录台账,专人保管,不得丢失、损毁,借阅须做好登记,并及时返还。
单份审批材料装订排列顺序: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2、验收照片
3、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存根)
5、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6、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7、农村村民建房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表
8、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9、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10、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附件:申请表、承诺书、审批表、验收意见表示例。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示例)
申请户主信息 |
姓名 |
赵XX |
性别 |
男 |
年龄(岁) |
50 |
联系电话 |
135XXXXXXXX | ||||
身份证号码 |
522622XXXXXXXXXXX |
户口所在地 |
贵州省黄平县重安镇XX村XX组 | |||||||||
家庭成员信息 |
姓名 |
年龄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户口所在地 | |||||||
钱XX |
45 |
之妻 |
522622XXXXXXXXXXX |
贵州省黄平县重安镇XX村XX组 | ||||||||
赵XX |
25 |
长子 |
522622XXXXXXXXXXX |
同上 | ||||||||
赵XX |
20 |
长女 |
522622XXXXXXXXXXX |
同上 | ||||||||
|
|
|
|
| ||||||||
现有宅基地及住房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30㎡ |
建筑面积 |
30㎡ |
权属证书号 |
无 | ||||||
现有宅基地处置情况 |
1、保留( ㎡)2、√退还村集体3、其他( ) | |||||||||||
拟申请宅基地及建房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120㎡ |
房屋占地面积 |
120㎡ | ||||||||
地址 |
黄平县重安镇XX村XX组大树根 | |||||||||||
四至 |
东至:抵XXX承包田南至:距XXX承包田3.0米 |
建房类型: 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异址新建√ | ||||||||||
西至:距通村公路边缘5.0米北至:抵XXX院坝堡坎 | ||||||||||||
地类 |
建设用地 2、未利用地 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他) | |||||||||||
住房建筑面积 |
240㎡ |
建筑层数 |
2层 |
建筑高度 |
7.2米 | |||||||
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1、是√2、否 | ||||||||||||
申请理由 |
因现有宅基地面积狭小,家庭人口较多,周边无法改扩建,需另外选址新建住房。 申请人签名(加按指印):赵XX2020年X月X日 | |||||||||||
村民小组意见 |
申请情况属实,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村委会审核。 负责人(签名):孙XX2020年X月X日 | |||||||||||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意见 |
赵XX宅基地申请情况属实,选址周围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同意申请,报镇人民政府审批。 (公章) 负责人(签名):李XX2020年X月X日 |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示例)
因(1、分户新建住房2、√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3、原址改扩建住房4、其
他)需要。本人申请在重安镇XXX村XX 组使用宅基地建房,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我将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面积动工建设,在批
准后 8 个月内建成并使用;
3、新住房建设完成后,按照规定10日内拆除旧房,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
如有隐瞒或未履行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加按指印):赵XX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示例)
申请户主信息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申请理由 | |||||||
赵XX |
男 |
522622XXXXXXXXXXX |
黄平县重安镇XX村XX组 |
因现有宅基地面积狭小,家庭人口较多,周边无法改扩建,需另外选址新建住房。 | ||||||||
拟批准宅基地及建房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120㎡ |
房基占地面积 |
120㎡ |
地址 |
黄平县重安镇XX村XX组大树根 | ||||||
四至 |
东至:抵XXX承包田 南至:距XXX承包田3.0米 |
性质: 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异址新建√ | ||||||||||
西至:距通村公路边缘5.0米北至:抵XXX院坝堡坎 | ||||||||||||
地类 |
1、建设用地2、未利用地 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他) | |||||||||||
住房建筑面积 |
240㎡ |
建筑层数 |
2层 |
建筑高度 |
7.2米 | |||||||
自然资源部门意见 |
符合重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上报。 (盖章) 负责人(签字):周XX 2020年X月X日 | |||||||||||
其他部门意见 |
符合农村公路退让距离规定,同意上报。 (盖章) 负责人(签字):吴XX 2020年X月X日 | |||||||||||
农业农村部门审查意见 |
符合申请条件,宅基地布局合理,面积合规,资料齐备,同意上报。(盖章) 负责人(签字):郑XX 2020年X月X日 | |||||||||||
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意见 |
经XXXX年XX月XX日重安镇党政联办会讨论,批准该户宅基地申请。(盖章) 负责人(签字):王XX 2020年X月X日 | |||||||||||
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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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人员:冯XX陈XX 2020年X月X日 | ||||||||||||
制图人:冯XX 2020年X月X日 | ||||||||||||
备注 |
|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示例)
申请户主 |
赵XX |
身份证号 |
522622XXXXXXXXXXX |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
重乡字第XXXXX号 | ||||||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号 |
重农宅字XXXX号 | ||||||
开工日期 |
2020年X月X日 |
竣工日期 |
2020年X月X日 | ||||
批准宅基地面积 |
120㎡ |
使用宅基地面积 |
120㎡ | ||||
批准房基占地面积 |
120㎡ |
实际房基占地面积 |
120㎡ | ||||
批准层数/高度 |
2层/7.2米 |
竣工层数/高度 |
2层/7.2米 | ||||
竣工平面简图(标注长宽及四至) |
经办人:周XX 郑XX | ||||||
村民委员会验收旧房拆除情况 |
已落实旧房拆除。(或不属于旧房拆除情况) (盖章) 负责人(签字):李XX 2020年X月X日 | ||||||
验收单位意见 |
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符合规划及批准要求,同意验收。 盖章 负责人 :郑XX2020年X月X日 (签字) |
自然资源部门意见: 符合规划及批准要求,同意验收。 盖章 负责人 :周XX2020年X月X日 (签字) | |||||
乡镇政府验收意见 |
同意验收。 (盖章) 负责人(签字):王XX 2020年X月X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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