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重安镇水上交通安全及自用船舶管理培训会在兴隆街村委会召开,会议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更新同志主持,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兴隆社区相关负责人以及全镇所有自用船舶船主及驾驶人30余人参加。
会上,杨更新同志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包和其就自用船管理和使用需要注意的事项开展业务培训,主要围绕自用船舶日常管理中涉及的建造航行、检丈发证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地讲解,并通过以案为鉴,敲响了水上交通安全的警钟。
会议要求,一是所有船主和船舶驾驶人要严格按照《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规范船舶的管理和使用。二是严禁未持证驾驶、超员超载,严禁酒后驾驶,严禁病船、危船下水作业,严禁老、弱、病、残驾驶,船上必须放有救生衣、安全绳等应急物资。三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派出所要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标识掉落的船只进行再次喷涂,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此次培训会,进一步增强了船舶驾驶员及船主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水平,进一步推动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下一步,重安镇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持续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应急演练,加大对船主及船舶驾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水上交通形式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