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黄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告》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3 09:40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各市(州、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的批复》,黄平县人民政府草拟了《黄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9日。具体内容在“黄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hp.gov.cn)首页上方“政民互动”下“网上征集”查询。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县政府办电子邮箱hpxzfb@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黄平县行政中心  室,邮编:556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通告征求意见”字样。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黄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黄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城镇土地收益,确保税收应收尽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各市(州、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的批复》(黔府函〔2007〕199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通知如下:一、征税范围凡在我县八个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二、等级税额一等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为8元,二等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三等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为4元,四等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为2元。三、土地等级地段划分(一)新州镇1.城区土地地段起止:东起十里桥,西止白沙井,南起南门公路道班,北止经马家岩至槐花工业园区的S204道路两侧为城区,其余地方为郊区。2.地段等级。(1)一等地段:沿湘黔公路东起二中门口,经老汽车站、老县政府门口、牛场街到农机厂岔路口、南门加油站;沿湄黄公路从老汽车站起经书店、黄中、新州二小、北门桥、烟厂门口、老消防队门口止;从书店起,经步行街、县农行、粮食局止;从老派出所起,经粮食局、电影公司、财政局老宿舍、建筑一公司到二小止;从老税务局门口起到石油公司路口止;从老汽车站门口起,沿大街,经电信局、保险公司、人行、农业局、运管所、交警大队、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到北门加油站止;从烟厂门口起,沿舞源路经保健站、农发行、飘虹大楼、老工商局、湖里中学门口抵河边;从飞云大道起,沿平湖路,经教师新村、老电力公司、商贸城、红燕宾馆、抵达河边;从教师新村起,沿康平路,经邮政局新办公楼门口抵达湄黄公路;从北门加油站起,沿飞云大道到五里桥止;成贵商业广场经三小至明达中央广场;五里桥加油站经新汽车站经沿百花大道至行政中心经体育广场沿公路绕行政中心至三里湾农贸市场;南门高速路出口至北门加油站;马家岩肖家坡安置点至飞云大道二桥;农业局门口的大街边起经老党校至三里湾农贸市场。(2)二等地段:从县印刷厂起经县医院至白沙井止;从南门加油站沿去野洞河公路至白沙井止;从二中门口起至三里湾农资公司仓库;从北门老食品站至黄平卷烟厂围墙最西端止;从五里桥至十里桥;从老消防队门口起,到马家岩大酒店止。(3)三等地段:城区内一、二等地段以外的其余地段。(4)四等地段:城郊。    (二)旧州镇1.城区土地地段起止:东起冷水河水厂,西起飞机场湄黄老公路岔松洞路口,南抵老城墙,东北至北门城门口,西南至老二中门口,湄黄公路岔上塘路口到赖子湾至西门炮火厂,以上地段为城区,其它地方为郊区。2.地段等级。(1)二等地段:沿湄黄公路东起东门桥,西止湄黄公路飞机场贫松洞路口,西南到赖子湾小溪边,北从老公路米市起,经旧州中学,经农行营业所至丁字口湄黄公路连接处,从旧州中学起经西中街、西上街至老车站门口;旧州步行街。(2)三等地段:城区内二等地段以外的其它地段。(3)四等地段:郊区。(三)重安镇1.城区土地地段起止:沿湘黔公路北起重安镇大石村委会,南至三朝桥,东北至重安中心校,东南至博物馆,西至背后坡老城墙,以上范围为城区,其余地区为郊区。2.地段等级。(1)二等地段:北街从牛市坝岔路口起,沿湘黔公路至南街上二小岔路口止,兴隆街西起新桥至农行营业所;北从粮管所起,沿公路经球场坝、电站至苗革风情寨。(2)三等地段:二等地段以外的其余地段。(3)四等地段:郊区。(四)谷陇镇三等地段:从岔岩英方向新供电所起,沿街面至粮管所,沿公路至谷陇中学,往火车站方向经民族一条街至新加油站;从黄泥坡村岔路口起经新汽车站,沿四方井至肉市到粮管所。四等地段:谷陇工业园区及其他地区。(五)平溪镇三等地段:北从平溪中学起,沿公路南至粮管所后墙公路上坡处;西抵小河边,东至半坡,四等地段:其他地区。(六)野洞河镇三等地段:从野洞河镇卫生院起,沿公路至野洞河镇中国移动营业厅。四等地段:其他地区。(七)浪洞镇三等地段:从旧州至平溪公路边进浪洞街的三岔路口起,沿公路经浪洞镇邮政蓄储银行经浪洞派出所经工商分局至新霖华宾馆。四等地段:其他地区。(八)上塘镇三等地段:从上塘镇客运站起,沿公路至上塘镇政府。四等地段:其他地区。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黄府函〔2009〕46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