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人民政府网-机构设置

野洞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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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黄平县野洞河镇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黄永军

办公电话:0855-239100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除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黄平县野洞河镇仁里村上白果

通信地址:贵州省黄平县野洞河镇仁里村上白果

邮编:556199

二、工作职责

(一)党委的主要职责

领导本镇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镇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二)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动员全镇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2、执行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市人民政府的命令、决定、指示,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办法。

3、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的工作。

4、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不当的决定和行政措施。

5、依法培训、考核和奖惩本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制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管理全镇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行政监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领导和协助管理上级部门派驻本镇的机关和事业单位。

7、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8、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镇有关的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9、完成县人民政府,镇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工作。

野洞河镇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具体的办事机构,其工作职责由党政办公室承担。中共野洞河镇政法委员会 野洞河镇人民武装部不设具体的办事机构,其工作职责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采取在相应党政办事机构加挂牌子的形式设置。

二、内设机构

(一)黄平县野洞河镇党政办公室

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好村党建联席会,认真搞好理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信息调研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本镇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制、发送和归档工作。负责文件传阅、归档和保存工作。负责党委、政府的印章管理。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负责值班安排;负责会议室管理和会务工作。负责车辆安排和管理工作。承担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野洞河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855-2391002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负责农村救灾救济、救灾捐赠等城镇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救灾工作。负责对流浪、乞讨等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负责老年人服务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村的换届选举工作,推动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好工作者和服务队伍素质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承担残联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野洞河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855-2391002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工商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党委、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镇工业发展规划,制订具体政策和措施,做好各类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集镇规划、开发、组织实施,做好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工作,为新建、技改等项目办理立项审批、证照申领手续;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帮助和促进企业搞好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和监督全镇工业企业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商品市场流通工作,加强和监督商品质量管理。拟定全镇对外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工作,引进和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工作,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地址:野洞河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855-2391002

(四)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制定本镇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兑现奖惩。开展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当好领导的参谋。指导督促各村及辖区单位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村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负责生育证(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奖励扶助对象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开展好计划生育术后对象的随访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作好行政执法和社会抚养费收缴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导本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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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55-2391002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示精神,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扎实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巩固与深化平安(村)、小区、企业、景区、校园、市场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抓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认真做好本辖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承担政法委员会、人民武装部的日常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地址:野洞河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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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黄平县野洞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对人事劳动以及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干部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的管理。负责组织、发动、宣传农村劳务输出,劳务输出的统计和管理。就业和劳动管理,失业登记,职业指导和中介服务,劳动力资源统计和调查,就业困难人员的调查、核实和跟踪管理,劳动保障政策的咨询和宣传。组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前培训与转移。养老保险、社会困难群众救助服务与管理。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工作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建立健全参保人员档案。负责合医资金的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督促检查力度。负责农村低保、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养老保险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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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黄平县野洞河镇退役军人事务站


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

地址:野洞河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0855-2391002

(八)黄平县野洞河镇扶贫开发工作站


贯彻县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本辖区扶贫开发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本乡镇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备案审查、监督管理。组织、 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县外帮扶我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定点帮扶工作。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抓好乡镇人力资源开发,组织实施本辖区贫困区域干部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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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黄平县野洞河镇交通管理站


宣传、贯彻和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参与辖区内交通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和服务;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客货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行业执法,维护本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市场的公平公正;承担辖区内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承办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野洞河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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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黄平县野洞河镇交通管理站

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活动,组织好 “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居、社区)残协开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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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平县野洞河镇林业站


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负责林区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保护。林区护林员管理。林业技术推广与试验师范基地建设。林业多种经营技术服务。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加强林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林木采伐设计,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野洞河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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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黄平县野洞河镇农业服务中心


搞好农业调查,为镇党委和政府提供准确可靠的有关农业依据,当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作好农作物良种引进试验示范,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农作物种植技术培训、指导,参与制定农业、农机管理、畜牧兽医、桑蚕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及防控指导。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管理,农业机械试验示范,农业机械技术培训。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发展、资源保护、质量监督,畜禽水产疫病防治,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水产品检疫、疫情测报及服务。负责做好确定推广的农业试验示范工作。做好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和镇镇企业管理。农民负担监测、监督管理指导。负责调解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上级部门的其它工作任务。

地址:野洞河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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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黄平县野洞河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以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为根本出发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服务,努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关注工作动态,掌握时代特点,快速、及时地将有新闻价值的工作报道出去。负责文化市场监管和农家书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远程教育和电视“村村通”工程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负责镇有线电视管理、维护、维护费收缴,确保网络正常运转。负责镇图书室的管理、借阅工作。负责实施“2131”工程,做好送文化、送电影进村等工作。负责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和服务,远程教育资源下载和收集,组织远程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网络的管理和服务管理工作,为农服务信息收集与传递。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野洞河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0855-2391002

(十四)黄平县野洞河镇计划生育协会

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围绕计划生育中心任务开展人口计生工作;发挥会员在实行计划生育中的带头作用;向群众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科学技术知识;协调各方面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组织会员参与《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学习和宣传,并带头贯彻执行;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带动村民维护和保证《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实施。监督村(居)委会定期进行村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本村人口计划执行情况,推进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督促村(居)委会落实好独生子女奖励等优先优惠政策;组织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致富、生殖保健等方面的需求交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促进本乡(镇)两个文明建设发展。

地址:野洞河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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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黄平县野洞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贯彻落实措施。管理村镇建设的设计与施工,按规定监督、检查各项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村镇民房工程和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处理违章建筑。依照村镇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工程业主审核上报相关手续。指导村镇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的维护建设。承担辖区环境保护工作。镇村公路规划及管理,交通协管。协助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实施镇域内村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村庄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认证、报批及实施;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的堪察、设计、市场管理,办理各类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按规划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负责全镇范围内农村个体工匠及按图施工的管理,严格控制无证及无设计图纸施工。负责镇域范围内的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查处全镇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全镇范围内的农村房屋的产籍产权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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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黄平县野洞河镇财政所


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财政政策,积极宣传和落实财政法律、法规。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镇年度综合财政收支预、决算,核算反映全镇财政预算的收支情况;调度、使用财政资金,为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负责干部职工晋升工资、社会福利上报审批。负责各种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直接补贴农(居)民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管理镇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等,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培植财源,确保各项收入目标的实现。严格预算管理,确保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发展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分配的透明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对所属单位和部门的财务管理、财务检查和监督,保证各项财政资金及时、安全、有效地使用。负责镇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执法监督,管理镇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集中支付,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做好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财政改革工作。配合完成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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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黄平县野洞河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以下业务: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政策及涉及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拟定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监督管理档案。三)综合协调、主动配合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工作,并定期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伤亡事故统计报表。督促行政辖区内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上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情况,参加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及验收。检查、督促行政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统计上报辖区内安全生产和伤亡事故信息每月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一次本镇安全生产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或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领导、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积极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民兵应急分队在第一线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辖区农机安全监督和管理,监督管理辖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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