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程序
危房户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批准成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三、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农村危房的危险状态划分为C级和D级。其中:C级是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是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四、补助标准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的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D级危房每户补助3.5万元,C级危房每户补助1.5万元,无房户或因灾造成房屋完全损毁或灭失的,参照D级危房补助标准执行,危房改造要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不得重复享受抗震改造资金补助。
五、改造方式
(一) C级危房原则上通过维修加固方式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住房安全。D级危房通过原址重建、异地相对集中重建(不提倡异地非集中重建)、置换农村闲置安全住房等方式确保住房安全保障。
六、质量安全监督
为保证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属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必须做到4个“到现场”,即房屋选址到现场、基础放线到现场、砌筑制梁到现场、竣工验收到现场。
七、资金支付方式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验收后30日内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账户。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补助款或收取任何费用。举报电话:0851-8536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