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4107605 成文日期: 2021-12-13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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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洞镇关于印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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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两站两员”建设,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特制定浪洞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镇现已设有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站和交通管理员1人、各行政村均设有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以下简称“两站两员”),已在基层农村道路上全面铺开并投入运行。同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争取在2021年底前,把“两站两员”的建设和运转作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要务来抓,并解决村级交通安全劝导员的实际工作待遇和报酬。

二、组织机构

成立浪洞镇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和交通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财政、公安、农业服务中心(农机)、交管站、安监站、各延伸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居两委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在交管站,交管站站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

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的领导。

三、实施内容

(一)机构设置

镇人民政府已设立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站,机构性质为乡镇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站长1名,管理员1名;各行政村村委会设立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每个村配置交通安全劝导员1人,人员由村居两委负责管理。

(二)建设标准

1.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站有固定办公地点,站内墙体上要有站点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办法、人员信息公开、交通安全宣传栏,同时还要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及装备,有固定电话并安排有人值守。

2.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要设在村委会办公室,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及装备,有固定的值守备勤用房和明显标识,配备有劝导拦停装置、设备。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行政村村委会落实。

3.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站和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均要有完善的工作台账,包括值班安排表、工作任务、日常工作记录。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还要有本村驾驶员基本信息,机动车(含摩托车、微型面包车、校车)、电动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数量、使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并将工作数据及时录“交安云”APP,镇交管站随时安排调度。

(三)工作内容

1.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村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开展路面巡查,排查道路隐患,纠正、制止和劝导交通违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等工作。

2、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在镇交通安全管理员的指导下,对所辖行政村内的驾驶员和车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做好登记,做到底数明,情况清,熟悉“交安云”APP管理工作;要督促本村的机动车所有人办牌办证,按期审验,防止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证等违法行为出村上路。劝导本村村民尤其是中小学生不乘坐营运黑车、不乘坐超员车辆、不无证和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切实从源头抓好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3、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检查过往车辆,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重点对酒后驾驶,农村客运车和面包车超员、非法营运,摩托车(含电动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运输型拖拉机超载、人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劝导、纠正,并做好工作记录,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作用,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消除不予放行。

4、遇到交通事故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及时报告,并在处置人员到达前要积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劝阻围观人员。对过往车辆做好安全提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处置人员到达后要配合开展后续的处置工作。

5、每逢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针对农民参加大型活动、探亲访友、聚会聚餐增多的特点,各村居委会要适当向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加派人员,延长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服务工作的时间,切实把工作做到位。

(四)资金保障

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两站两员”相关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经费标准,为交管站和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和装备,保障交通安全管理员和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基本经费、补贴经费,确保“两站两员”工作正常运行。

(五)督查落实

1.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作为一级检查机构,负责对镇开展“两站两员”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要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和镇人民政府,作为对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2、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作为二级检查机构,负责对本乡镇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村交通安全协管员的落实和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本级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以对党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部署,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两站两员”工作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到位、考评考核过硬的格局。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及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能分工与目标任务,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的要求,认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要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真正把“两站两员”工作落到实处,严禁走过场和虚假应付。

(三)保障经费,落实人员。财政和乡镇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积极履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经费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两站两员”工作所需经费。市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迅速落实本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将名单、职务及联系电话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