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3655012 | 成文日期: | 2020-10-09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0-10-09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一、背景依据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41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9﹞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农民全员培训的总体部署,围绕“精准培训对象、精准目标任务、精准工作举措、加强资源整合、提高培训针对性、促进就业创业”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三扶三转”工作,大力推行“四型”培训模式和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特别是有劳动能力农民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搬迁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以上实现就业,努力实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的目标。
2019年至2021年,对我县农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素质提升和技能培训,通过3年时间实现农民培训全覆盖。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该方案针对我县全体农民、未就业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和输出到县内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方式的扶贫扶志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开展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培训344880人次(其中2019年115360人次,2020-2021年每年114760人次)以上,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和输出到省内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作为重点,通过3年时间分别培训21420人次、4988人次和96099人次以上。
具体培训内容如下:一是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包括感恩教育培训、基本政策和知识培训、文化下乡培训、脱盲再教育培训。二是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包括农业生产技能培训、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村青年职业学历教育、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三是劳务输出培训。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五是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
四、培训补贴标准
全县执行统一的技能(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每天培训课时不低于6课时,每课时45分钟,培训期间由培训机构安排学员食宿。一般技能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执行,护工家政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10元执行,一般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20元执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200元执行;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鉴定补贴按每人200元执行,专项能力证书技能鉴定补贴按每人100元执行。建立培训与就业(脱贫)挂钩机制,在满足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就业率达30%以上的前提下,培训后拨付培训机构50%的培训补贴;3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再拨付剩余部分培训补贴。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提前预拨30%的培训补贴用于启动培训。同时建立生活补助与到课率挂钩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40元的生活补助,所需资金从扶贫资金中列支,由县扶贫办进行核实到课培训天数(到课率低于60%的不予发放),报县财政部门通过银行卡实名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