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县金融办)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工作措施 |
时限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共性部分 |
1 |
加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教育。 |
社会公众 |
普及有关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
开展“宪法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
全年 |
焦军 |
县金融服务中心 |
2 |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
社会公众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进群众,入脑入心。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
全年 |
焦军 |
县金融服务中心 |
个性部分 |
1 |
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教育工作。 |
全县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意识。 |
制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方案、工作要点等,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讲解等形式加大宣传。打造金融机构宣传阵地,张贴宣传标语、标识。印制防范非法集资和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宣传手册,利用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各种平台阵地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创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模式和方式,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
全年 |
焦军 |
县金融服务中心 |
2 |
组织开展《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教育工作。 |
县内地方金融组织、社会公众 |
开展《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提高县内地方金融组织合法经营、健康发展意识。 |
加强县内地方金融组织业务培训,强化《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强化地方金融组织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 |
全年 |
焦军 |
县金融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