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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县金融办)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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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1182612
  • 信息分类: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县政府办(县金融办)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县政府办(县金融办)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工作措施 时限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共性部分
1 加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教育。 社会公众  普及有关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开展“宪法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全年 焦军 县金融服务中心
2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社会公众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进群众,入脑入心。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全年 焦军 县金融服务中心
个性部分
1 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教育工作。 全县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意识。 制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方案、工作要点等,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讲解等形式加大宣传。打造金融机构宣传阵地,张贴宣传标语、标识。印制防范非法集资和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宣传手册,利用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各种平台阵地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创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模式和方式,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全年 焦军 县金融服务中心
2 组织开展《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教育工作。 县内地方金融组织、社会公众 开展《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提高县内地方金融组织合法经营、健康发展意识。 加强县内地方金融组织业务培训,强化《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强化地方金融组织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 全年 焦军 县金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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