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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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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1-4119379
  • 信息分类: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黄府办函〔2021〕114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5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参照《黄平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0年版)》涉及本部门的权责事项,结合法律法规立、废、改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本部门职能职责变动情况,对权责清单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编制本部门的2021年版权责清单,实现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在省、州、县、乡(镇)实施的名称、类别、依据、责任事项等基本一致。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设置、职责划转情况对《黄平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0年版)》中的部门名称及清单内容进行调整。调整要结合2020年发布权责清单以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权力决定或其他涉及权责清单的重要事项变更等,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严禁擅自增减权力事项。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XXX局(乡镇)调整有关权责清单事项统计表》和“本部门调整后的权责清单2021年版(承办机构栏,填相应承办该事项的内设机构名称;涉及窗口办理的,还应增加涉及窗口的表述,如: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放管服改革工作股;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反馈后,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12月22日前将纸质版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中心415室,无调整事项的也需“零调整”报送。

附件2.XXX局(乡镇)调整有关权责清单事项统计表.doc

附件3.各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联系人名单.xls

附件4: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PDF

附件5: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pdf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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