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全国和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好谌贻琴省长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大整改、作风大转变”专项行动,坚决杜绝以各种形式变相实施审批和许可的重要讲话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各乡镇和各部门权责清单中,所有依相对人申请办理的其他类行政权力事项,是否存在以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认定认证、监制备案、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实施的审批和许可。
二、步骤安排
(一)自查摸底阶段(10月30日前)。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加强自查,进一步摸清本乡镇、本部门实施的以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认定认证、监制备案、专项计划等形式,设置、实施的审批和许可事项底数,形成清单台账,防止遗漏。
(二)整改落实阶段(11月3日前)。各乡镇和各部门对照排查清单,加强审核论证,对以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认定认证、监制备案、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和许可的,属县级以下(含县级)设定或设定依据不合法的,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理,形成清理整治工作情报告(含清理整治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和时限及下步工作打算),并填写《县相关单位变相审批或许可整改情况表》(附件1)和《乡镇变相审批或许可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结果报送阶段(11月5日前)。各乡镇和各部门将清理整治情况(含附件1和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5日前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清理整治工作作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有序开展。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各乡镇和各部门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业务指导,组织对报送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
(二)认真细致排查清理。加强协调调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清理工作;全面摸清底数,科学审核认定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严明工作纪律,实事求是自查摸排,严谎报、瞒报。
(三)从严从实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有效整改方案,把好质量关,严格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