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州审改办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东南审改办通〔2018〕1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我县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县审改办以《黄平县乡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8年版)》为基础,对去年已公布的《黄平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黄平县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平县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见附件4)主要内容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中介服务实施机构等,确定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49项(涉及调整有关内容的事项22项、取消的事项5项、新增的事项13项,分别见附件1.2.3)。
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价格主管部门一律不审批收费项目和标准。
三、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需新增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单位)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后,依照法定程序将行政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事项的调整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县审改办和县法制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并及时调整完善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四、《黄平县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在黄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黄平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xls附件2.黄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xls附件3.黄平县人民政府决定新增的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xls附件4.黄平县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xls
黄平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