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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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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0281
  • 信息分类: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黄平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完成

在省发改委规划处和县政府精心指导下,在县各相关单位共同努力下,黄平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上报国家衔接稿)编制完成,将于4月下旬上报国务院批复。

2016年09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数量由原来的436个增加至676个,我省有16个县上榜,黔东南州包括我县有8个县入列,我县被国务院确定为水源涵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优化国土资源空间格局、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所提划定的重点区域,此举利于进一步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国家生态安全保障水平,我县编制的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5门类17大类33中类38小类。其中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2门类5大类9中类12小类;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5门类13大类24中类26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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