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冬修水利任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5〕13号)、《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冬修水利建设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及《关于黄平县2025年冬修水利浪洞一碗水谷陇新州等供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的文件要求,现下达黄平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冬修水利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给你们,涉及项目1个(黄平县2025年冬修水利浪洞一碗水谷陇新州等供排水设施改造工程),请严格按照《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冬修水利建设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列入2025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
二、你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和《黄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及实施报账制管理办法》(黄财农〔2021〕81号)的有关规定,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编制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与项目信息录入“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报账,严格实行县、乡级财政报账制、政府采购制、公示公告制和脱贫户、脱贫村利益联结机制。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加快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拨付进度。
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原则上实施期限为1年,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作为报账、检查、验收、考评、审计、统计监测的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同时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规定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等进行公示、公告,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将报账进度、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地理信息、扶持对象等要及时录入相关业务管理系统。上述两项工作将作为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同步批复你单位上报的项目绩效申报表。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黄平县财政局 黄平县水务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