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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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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1529175
  • 信息分类: 三公经费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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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行业务指导。

(二)负责制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及集中开展政务服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窗口及派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考勤纪律管理。对县政府各类政务服务分厅(含经同意暂时保留的部门自办业务大厅)、乡镇、工业园区政务大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四)负责县级政务大厅的日常服务工作。对县级政务大厅进驻部门窗口的办公场所规划、布局及调整;组织对进驻单位工作人员礼仪、服务规范的培训和学习;提供政务审批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综合、统计、分析本级大厅窗口业务开展情况和文化建设工作;做好领导视察、考察学习接待服务工作。

(五)负责贵州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黄平县本级平台的应用推广、操作培训、运行维护;负责督促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办事指南》信息发布;负责对办事群众咨询、投诉、政策解答等政务服务信息内容进行审核;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情况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政务服务信息整理发布。

(六)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沟通协调,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席办理或并联审批。

(七)承担县级实体政务大厅网络及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安全保障和运维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县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规范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县直各部门(单位)派驻工作人员及办理事项、办理流程进行检查并受理相关投诉、咨询。

(十)负责全县非紧急类政府服务热线转办、督办、工作联动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州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县人民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县政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上传下达、文字材料初审把关;起草政务服务综合材料;负责中心会务、档案、后勤、接待、财务、人事、干部考核、党务、宣传、文明创建、脱贫攻坚、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中心学习组学习相关工作;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责年度预算、年终决算;负责大厅公共财物、办公用品管理发放、管理维护等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名,设股长1名。

(二)业务股。负责县级政务大厅的业务服务工作;负责县级政务大厅各窗口的办公场所规划、布局及调整,为进驻部门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组织对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服务礼仪和服务规范培训及日常业务学习;负责协助进驻政务大厅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培训服务、公共便民服务和审批服务;负责综合、统计、分析本级大厅窗口业务开展情况;负责本级政务大厅考察学习和领导视察的接待和讲解工作;负责政务大厅文明创建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贵州政务服务网(黄平站)及政务服务有关系统平台维护、用户账号及密码的管理;负责对各部门贵州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指南信息的维护和完整度检查,负责服务过程中相关声像资料的采集、整理,妥善保存管理相关档案资料;负责对各窗口、分厅和各乡镇、工业园区政务大厅相关政务服务数据统计、综合分析和业务指导;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名,设股长1名。

(三)督查股。负责县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巡查、评议、汇总分析等日常管理;督促检查窗口及工作人员开展规范化服务情况;负责编制政务大厅窗口运行情况通报并公示;负责组织评先选优活动的实施;配合调查、处理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投诉举报;督促检查转办或交办件的落实和办理情况;参加对全县政务投诉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负责12345热线转办、督办、工作联动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定事业编制 2 名,设股长1名。

(四)网络股。负责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黄平县本级平台的应用推广、操作培训、运行维护;负责本级自建信息化系统开发及设备的购置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县政务大厅运行情况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政务服务信息整理发布;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等工作;负责解答进驻政务大厅各部门在网络使用中的技术业务问题;负责收集整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大厅工作信息;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负责中心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名,设股长1名。

(五)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管理股,负责处理 12345 电话投诉工作,承担平台的业务运行管理、人员管理、案件转办交办、案件督察督办、运行考核、办件回访、情况分析等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名,设股长1名。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1.总编制人数为12人。其中:全额事业12人。

2.202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供养人员10人。其中:在编实有人数10人(全额事业10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1: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3: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34.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76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34.76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34.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4.76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34.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7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76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3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5万元中心2023年起独立预算,无2022年度相关数据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中心2023年起独立预算,无2022年度相关数据

2023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0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76万元,公用经费18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32.28万元、津贴补贴3.97万元、绩效工资34.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1万元、住房公积金8.45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5.9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5.1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1个,分别是:政务大厅专项经费项目2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10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8万元,其中:办公费5.9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5.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697273.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各类座椅342件、饮水机6台、取号机2台、PAD评价器85台、文件柜34个、电脑22台、打印机14台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万元主要是:电脑设备等。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18.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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