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

  • 1

最新通知公告

  • 15

    2025-07

  • 09

    2025-07

  • 09

    2025-07

  • 04

    2025-07

  • 01

    2025-07

  • 24

    2025-06

  • 20

    2025-06

  • 16

    2025-06

  • 28

    2025-05

  • 16

    2025-05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算决算

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部门 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公开的文字说明

  • 字体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578294
  • 信息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部门 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公开的文字说明

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部门

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开的文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七、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事务,确保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承担县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2.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之间的工作。
    3.承担县人民政府文件、传真的文书处理和机要保密工作;组织起草和承办以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传真;指导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文秘工作。
    4.协助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告县人民政府审批。
    5.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6.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反映的重要信息,负责重大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督查。
    7.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以及本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结果。

8.按照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收集整理重要信息,提供领导决策参考。
    9.协助接待中央、省、州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级别领导。

10.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基建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及车辆调度管理;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后勤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1.承办全国、省、州及本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省、州及本县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12.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府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指导工作。
    13.负责办公室机关人事、党务、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及机关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协调综合口的有关工作。
    14.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和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有:县政府办。
    2.参公事业单位有: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县信息中心,县政务值守中心,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和人员编制构成情况
机关行政编制36名(其中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0名),事业编制28名(其中事业工勤人员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数53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76.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27.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8.3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

公共预算收入1027.85万元,在收入预算中的占比为95.51%。安排支出预算1076.20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2.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8.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1万元。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50.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及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预算资金。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07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27.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8.35万元。基本支出拨款收入949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88.18%。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27.2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11.82%。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为10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住房保障以及维持办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项目支出127.2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春节慰问经费;政务值守工作经费;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外网电路租用费;贵州省电子政务网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运维服务费;贵州省电子政务网门户系统服务费;电视电话通信租用费项目等。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共计38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项目支出127.2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春节慰问经费21.17万元;政务值守工作经费31.25万元;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外网电路租用费14.9万元;贵州省电子政务网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运维服务费18.72万元;贵州省电子政务网门户系统服务费9.76万元;电视电话通信租用费4.44万元;黄平县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技术服务费7.5万元;黄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技术维护费5万元;2025年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工作补贴0.84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827.67万元、办公经费支出121.33万元,项目经费127.2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358.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万元,非流动资产75.55万元;累计折旧358.82万元;资产净值75.5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净值51.31万元,家具类24.24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预算总收入1076.2万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预计在202512月底前完成。(详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服务(项)反映指定范围内的国家领导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已退出领导岗位的政府领导人以及其他有关政府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二十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的支出(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国家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三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用于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等。

(三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三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三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

(三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用于农业方面(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基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四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四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四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六、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七、附件

                      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28

附件2: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预算公开套表.xls


分享: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