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人民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黄平县人民医院主要从事医疗服务,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黄平县人民医院属于财政差额拨款类型的事业单位。
黄平县人民医院内设32个科室,具体为: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脑病中心、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产科、妇科、检验科、五官科、中医康复科、心电B超室、感染科、血透室、手麻科、院办、财务科等32个科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1.总编制人数为208人。其中:行政0人,工勤编制2人,全额事业0人/差额事业200人。
2.202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供养人员281人。其中:在编实有人数195人(行政0人,工勤编制2人,全额事业0人/差额事业195人);离退休86人(离休0人,退休86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652.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90.5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62.1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990.5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652.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52.6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00.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14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556.3万元,增长26.54%,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资金尚未使用,上年结转结余662.1万元。在编人员工资调增,工资收入增加。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556.3万元,增长26.54%,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资金尚未使用,上年结转结余662.1万元。在编人员工资调增,则工资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652.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90.5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62.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0.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652.6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00.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14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990.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56.3万元,增长26.54%,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资金尚未使用,上年结转结余662.1万元。在编人员工资调增,工资收入增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较2023年实际已公开“三公”经费数据无差异,均为0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204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2.99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674.05万元、津贴补贴51.07万元、奖金16.59万元、绩效工资648.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6万元、住房公积金175.13万元、退休费164.65万元、抚恤金36.64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60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09.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为空表列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7449.8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24288.09平方米,车辆6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25台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主要是:。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18.综合医院: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9.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5.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2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