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

  • 1

最新通知公告

  • 29

    2025-08

  • 28

    2025-08

  • 27

    2025-08

  • 25

    2025-08

  • 19

    2025-08

  • 13

    2025-08

  • 13

    2025-08

  • 08

    2025-08

  • 04

    2025-08

  • 29

    2025-07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算决算

黄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 字体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000014349/2024-816156
  • 信息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黄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黄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应急值班工作。

(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黄平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上级要求组建与国家、省、州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政府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黄武警部队和民兵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按规定管理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规定负责全县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州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县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权限内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以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全县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订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规划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州应急管理局的决策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跨区域交流合作和应急救援。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以上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以上安全事故。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应急管理局机构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股(火灾防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减灾救灾股(县救灾物资捐赠接收办公室、地震股)、县安委办工作股5 个正股级机构,股级领导职数5名。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1.总编制人数为4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3人,全额事业编制30人。

2.202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供养人员38人。其中:在编实有人数38人(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3人,全额事业编制25人);离退休5人(退休5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256.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6.4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10.1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46.4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256.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56.5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8万元,农林水支出4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9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4.9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474.06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长60.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如:(黔财基【2023】14号)2023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黄平县2023年消防安全示范点建设实施项目)结转结余资金323万元,(黔财基【2023】2号)2023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黄平县2023年消防安全示范点建设实施项目)结转结余资金77万元,(黔财资环【2023】77号)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结转结余资金31万元,(黔财资环【2023】79号)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结转结余资金147万元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474.06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长60.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如:(黔财基【2023】14号)2023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黄平县2023年消防安全示范点建设实施项目)结转结余资金323万元,(黔财基【2023】2号)2023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黄平县2023年消防安全示范点建设实施项目)结转结余资金77万元,(黔财资环【2023】77号)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结转结余资金31万元,(黔财资环【2023】79号)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结转结余资金147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256.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6.4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10.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6.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56.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8万元,农林水支出4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9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4.9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256.5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74.06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2.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3.0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62万元,下降34.6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48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490.1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0.22万元,公用经费39.96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148.82万元、津贴补贴81.36万元、奖金6.22万元、生活补助0.67万元、绩效工资9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0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万元、住房公积金40.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2万元、退休费11.8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13.8万元、办公费0.1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86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7.7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766.34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6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66.34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6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470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3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4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40万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426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用于工程类采购增加,如:2023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黄平县2023年消防安全示范点建设实施项目)资金323万元用于工程类采购,2023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黄平县2023年消防安全示范点建设实施项目)77万元用于工程类采购。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含省对下转移支付),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66.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39.96万元(含上年度结余5.76万元),其中:办公费13.8万元、办公费0.1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86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7.7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万元。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同口径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 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18.86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1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0万元,主要是: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执法设备等。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1个,预算资金为41.92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5.5%;一是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县级统保资金,金额31.92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本县农村户籍,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农户(76000户)实行县级政策性农房统保全覆盖。增强农村群众抵御自然灾害与防范应对意外事故的能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

机构事务(款)专项服务(项):指反映制定范围的国家领导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已退出领导岗位的政府人以及其他有关政府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支出、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等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害恢复重建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减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滩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补助。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30.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1.工资和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2.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3.工资和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4.工资和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5.工资和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款):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7.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8.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差旅费,困难职工生活

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附件1:黄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信息.doc

附件2:黄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县级部门预算表.xlsx


分享: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