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州、县对工业园区实行的各项优惠政策。研究制定工业园区发展目标,重大改革措施和关系全局性的政策问题、重大事项。
(二)编制工业园区(含一园两区)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土地利用规划、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统一规划建设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制定工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工业园区的综合配套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劳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风险投资机制和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培育发展各类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
(四)负责工业园区的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工作,对工业园区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五)统筹、协调、管理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和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园区企业运营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保障园区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保障园区企业正常运营。
(六)负责工业园区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领导和管理工业园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公共事务、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等工作。
(七)负责工业园区内“两新”组织的党建、团建和工会组织工作;协调组织兴办和管理园区相关公益事业;领导和管理县级各有关单位在工业园区派出人员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八)督促县有关部门搞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涉及园区的各项工作。
(九)行使县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授予的其他职权和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黄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县政府派出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黄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7个股室,具体为:综合办公室、招商引资股、经济发展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黄平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黄平工业园区纪检监察保障服务中心。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1.总编制人数为24人。其中:行政8人,工勤编制0人,全额事业16人/差额事业0人。
2.202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供养人员19人。其中:在编实有人数19人(行政7人,工勤编制0人,全额事业12人/差额事业0人);离退休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1:黄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588.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9.0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39.87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49.0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88.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88.9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4万元,农林水支出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5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285.21万元,增长93.9%,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中包含2022年结余金额339.87万元。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285.21万元,增长93.9%,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中包含2022年结余资金339.8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588.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9.0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39.8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8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4万元,农林水支出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5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588.9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85.21万元,增长93.9%,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中包含2022年结余金额339.87万元。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接待费0.43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9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26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2.68万元,公用经费28.27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84.65万元、津贴补贴43.1万元、奖金5.34万元、绩效工资48.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1万元、住房公积金21.34万元、医疗费9.05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14.11万元、电费0.75万元、差旅费2.5万元、工会经费8.48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1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本年无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表内项目为2022年结转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表内项目为2022年结转项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为空表列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28.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84.65万元、津贴补贴43.1万元、奖金5.34万元、绩效工资48.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1万元、住房公积金21.34万元、医疗费9.05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14.11万元、电费0.75万元、差旅费2.5万元、工会经费8.48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1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增加3.27万元,增长13.08%,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中包含2022年结余资金9.2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44867.6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土地资产242.48万平方米38619.66万元,房屋及构筑物2268平方米5918.2万元,车辆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246.54万元,通用设备57件75.0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11件8.25万元。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1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9.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0、行政单位医疗: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21.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