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号)和《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公开办发〔2022〕1号)要求,黄平县林业局认真梳理公开事项和对照六项内容检查,现就黄平县林业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黄平县林业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直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黄平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黄平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公众关注的林业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时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提高公众对林业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认可度,为我县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实施“十四五”林业重点规划良好开局工作营造稳定和谐社会环境和政治生态。
(一)主动公开。严格对照《条例》,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2021年度,主动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五问五答”征占用林地相关政策提升林地管理服务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贵州省林业局关于支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的办法》、《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贵州省林业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黄平县林业局关于开展春节期间森林防火督导的通知》、《黄平县林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春季林木种苗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了优化,更新完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主动公开了权责清单、财政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应公开信息。同时,针对林业重点工程和涉及民生的重点产业,开设了“林业管理”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林业工程和产业发展相关政府信息,增强透明度和公众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黄平县林业局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和信函收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通过政务信息下情上传。2021年,黄平县林业局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46条,被采用39条。二是通过各类媒体平台主动发布信息。2021年,黄平县林业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打通互联网门户网与电子政务门户接口,统一栏目设置,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落实信息公开和栏目更新责任。加强对互动交流、互动问政栏目管理,及时回应公众来信。二是加强舆情监测。持续监测公众关注的涉林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了解涉林舆情动向和发展趋势,主动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三是提升办事大厅服务能力。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我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梳理更新并公开,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网通办”。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严格落实各类证明材料保留和取消清单。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明确了AB岗专职人员。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工开工作,每季度向办公室报送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制定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由局党组研究《黄平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黄平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股室、责任到人头。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2021年,黄平县林业局先后制定了《黄平县林业局政策解读制度》、《贵州黄平县林业局政民互动工作制度》、《贵州黄平县林业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等3个制度,实现了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四是强化业务培训。2021年,参加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业务培训,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和公开事务办理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5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6.13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黄平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部分公文未标注公开属性、文件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解读缺乏多样性和生动性,主动公开文件未标注字号,公开征求意见后未公开意见采用情况,政策解读未关联政策文件信息公开不完整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全力抓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考核方案,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现,制定完善《黄平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黄平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快推进透明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建设。
二是全力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善主动公开内容,简化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互动问政渠道,方便公众反映诉求。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推进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融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开信息传播时效和公众知晓率。
三是全力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建设。对照《黄平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标准体系,指导事业单位和全县林业系统开展林业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是全力抓好政务公开质量提升。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实现以公开稳预期、以公开强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梳理,黄平县林业局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黄平县林业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