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05〕18 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我县在各乡镇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向社会公示,评选出我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增补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黄平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名录
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附件
黄平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增补名录(12 个)
一、传统美术类(1 项)
仫佬竹编。
二、传统技艺类(8 项)
旧州豆腐圆、旧州蜘蛛粑、黄平手工锅巴粉制作技艺、黄平甜酒制作技艺、黄平黄糕粑制作技艺、黄平酿酒制作技艺、重安张家豆腐制作技艺、黄平米豆腐制作技艺。
三、传统医药类(1 项)
苗族黄精加工工艺。
四、民俗类(1 项)
苗族姑妈回娘家习俗。
五、体育竞技类(1 项)
苗族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