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黄平县推动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1日
黄平县推动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提升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省、州、县“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黔东南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准确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和重点综合监管的方法,准确把握处置保障和力量建设的要求,从现代化的风险防范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基层力量建设,推进全县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形成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专职消防救援力量为辅的新时代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二)总体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全面增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消防救援体制机制新优势充分发挥,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实现“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向好。
二、健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三)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完善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常态化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机制。县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人、乡(镇)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消防安全委员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联合执法检查、专家会诊检查、风险问题隐患函告、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报告等长效机制。在重要敏感节点,严格落实“三驻”(干部驻寨、企业驻守、项目驻点)工作机制。完善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火灾事故多发的乡(镇)或有关部门进行约谈、诫勉谈话等惩处措施,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有影响火灾,严格按照《关于严肃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的通知》(黔东南党办通〔2015〕3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的通知》(黔东南党办通〔2016〕45号)对消防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县消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在职责范围内落实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定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分行业、分地区开展示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培树一批责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典型单位。推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执法抄告等工作机制,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对本地区出现的新业态风险,按照业务相近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县消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能力。明确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乡镇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因地制宜依托基层综合执法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安派出所等建立乡镇消防工作站,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消防工作站站长,明确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从事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宣传等工作,建立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部门之间函告、移送机制,实现有效衔接,形成监管闭环。推动将消防工作站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管理和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采取依法委托、授权执法等方式,赋予乡镇消防监督执法权,在2025年前,实现所有乡(镇)至少配备2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格。(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重点领域精准防控。突出重点行业、产业、领域、区域,系统性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整治消防安全问题风险,提升火灾防控精准化水平。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火灾隐患举报投诉、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重点围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村居民自建房、高层建筑、工业园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木质连片村寨、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电气产品等突出火灾风险,部署季节性、针对性火灾防控工作,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重点监管措施。综合运用行业督办、联合惩戒等行政性和市场化手段,大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控制亡人火灾、村寨连片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消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完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全面落实和完善城市消防规划,把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救援站、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车辆与装备配备等消防安全布局,作为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空间规划,与城市更新行动和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抓住城市更新行动机遇,强化政策、资金统筹,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住建部门将消防安全改造工程纳入老旧小区、棚户区、背街小巷、城镇管网“四改”具体实施内容,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启动住房维修基金等形式对消防设施损坏、瘫痪的建筑进行维修保养。将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纳入年度目标任务,明确消火栓建设和管理维护单位责任,优先解决工业园区、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火栓建设。在住宅小区积极推进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和安全充电设施。(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黄平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夯实农村火灾防控根基。实行重点村寨消防工作政府领导逐级包保责任制。乡(镇)成立农村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辖区农村消防工作,持续发动基层网格员和志愿消防队开展“敲门行动”,组织实施防火检查、隐患督改、设施维保、消防宣传、演练和扑救等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分级、分类建设,继续加大农村“六改”工程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州级政策和经费支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木质连片村寨消防安全基础。按照《黔东南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办函〔2022〕33号)抓好落实,序时推动传统村落改造,达到“6641”(水改、电改、寨改、房改、厨改、路改“六改”,宣传、培训、检查、整改、设施、奖惩“六个到户”,村级安监员、警务助理员、消防协管员、鸣锣喊寨员“四大员”,“一支消防队伍”)建设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县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完成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逐步推动其他村寨按照“6641”建设要求,完善农村消防安全保障体系,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黄平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大力普及消防宣传知识。坚持“有效宣传”和“有为消防”更好结合的目标,把消防宣传作为事关中心大局的基础性工程来抓,着力筑牢社会火灾防控“第一道防线”。打造消防宣传矩阵,把消防知识宣传同精神文明宣传紧密结合。按照“五进四覆盖两提升,一中心三阵地全融合”的工作思路和“大宣传、大防控、大服务”的职能定位,打造消防宣传随处可见的“百千万”工程,纵深推进“两微一抖”微媒体矩阵建设。补齐基层宣传短板,持续开展七类人员培训、新增市场主体培训、县乡村三级领导培训,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消防宣传日”活动,持续推进“敲门行动”“进门五查”,坚持群众路线,提升辖区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推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履行法定职责。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精准推进“消地联合”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消防五进”变为“大家共进”。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影剧院、文博单位、“三合一”等单位场所有关人员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责任,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环境。(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消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强化科技手段支撑。推进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与消防工作融合应用,鼓励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主动探索信息化、智能化消防安全监管手段,在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文物建筑、医院、福利机构、小型生产经营性场所和仓储物流等场所,加强电气安全管理,推广运用“智慧用电”技术;加强管理商业综合体、火灾高危单位,运用物联网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和物联网感知设备,提高火灾防控智能化水平。推广电气灭火和终端负荷智能控制等电气防火保护技术,推动农村智慧防火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农村村寨火灾治理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消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强立体化消防力量体系
(十一)建立反应迅速的调度指挥体系。建成县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大应急指挥调度体系;融入公安、气象、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卫健、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平台数据,实现资源共享,辅助灭火救援指挥决策,探索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队伍、装备等多方联战联调机制;支持消防指挥调度人才建设,配齐配强接警调度员队伍,建立完备的指挥调度人才体系,不断提升打赢能力。(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壮大基层消防救援力量。持续推进已建专职消防队伍提档升级,按照《关于加强黔东南州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黔东南州消委(2019)4号)要求,落实人员配备,强化灭火救援、通信、训练和消防车辆配备,满足乡镇灭火救援需求。修订完善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值班备勤、车辆器材保养、执勤训练等制度,进一步发挥“防火、灭火、宣传”三大职能,助力乡村振兴,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保好驾、护好航。(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提升消防救援信息化水平。加强通信网络建设,完成指挥部及前突小队力量建设,加强城市复杂建筑及特大自然灾害现场应急通信装备配备,提升应急通信装备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程度,以及通信网络的承载能力、抗毁能力。完成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延伸至专职消防队,并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纳入统一指挥调度体系。完成370兆无线窄带通信网建设,建设1套移动基站。完成“快反队”前突通信小队、志愿消防速报员等机动力量建设,配齐人员,配强装备,延伸应急通信“触角”。按标准配齐城市复杂建筑及重特大自然灾害现场联合作战关键应急通信装备,完成大型无人机、微波应急通信系统、无中心宽窄带自组网设备和超轻型卫星便携站等设备配备。结合应急通信技术发展,逐步更新使用时间超过5年的应急通信装备。紧跟数字经济战略,成立大数据技术团队、工作室,强化科技赋能,积极推进不同情况下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课题研究,加快推进大数据在消防救援领域的综合应用研究。(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县应急局、电信黄平分公司、移动黄平分公司、联通黄平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立科学高效的综合保障体系
(十四)建立消防经费保障长效化。财政部门结合消防救援队伍“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能定位和“高强度、高风险、24小时集中驻勤备战”的实际情况,落实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和救援人员高危补助、伙食补助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保障制度,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黔消〔2022〕3号)要求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财政部门依据人数及保障标准将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纳入招收单位年度预算,并将乡镇专职消防队营房建设、装备建设所需的专项经费、公用经费以及人员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障。(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推进消防救援装备升级革新。实现消防装备动态达标,完成防护装备升级,配齐灭火和应急救援通用装备,老旧装备淘汰更新率100%,建成“高精尖”“杀手锏”攻坚装备,实现装备配备“量”与“质”的共同提升,加快装备升级换代;逐步配齐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提升应急救援攻坚打赢能力。(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推进战勤保障实战化。树立“大保障社会化、小保障内部化”理念,建强保障队伍,健全社会联动。采取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方式补充保障力量,加强专业化培训,提升保障能力。统筹抓好“阵地”“营地”两个保障,由“零散储运”向“模块化储运”转变,优化“六车联保”配备和实战运用,紧紧围绕“衣食住行医”到“油水电器修”等保障要素检验队伍,全面提升保障队伍实战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完善消防救援职业保障机制。按照中央、省、州有关规定,建立具有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表彰奖励制度。将全县消防救援队伍纳入政府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协调设立消防救援队伍定点救治医院,消防救援人员优先看病就医。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参照军队模式,享受有关照顾政策,保持改制前优待政策平移。在中考时按照《黔东南州军人子女教育实施细则(实行)》(政联〔2014〕1号)政策执行。(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