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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滕建银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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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738116
  •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黄府任〔2025〕2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县人民政府关于滕建银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滕建银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杨诚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不再担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刘启洪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黄娟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正勇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杨森德同志不再担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张德成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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