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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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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605263
  •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黄府办发〔2024〕10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黄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 8月 26 日   


黄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黔东南州责任分工方案任务落实, 根据省、 州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并结合黄平县实际, 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全面提高政府履职能力,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高质量发展 

1.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协调高效。根据县机构改革相关要求,调整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臵和职能配臵,动态调整和完善权责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及时动态调整。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责任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贯彻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贵州省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 责任单位: 县投资促进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强化涉企发展法治保障。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一站式专业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引导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持续深化“贵人服务”品牌建设。优化“五个通办”,持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 自助办。深度集成公安、税务、 医保、人社、公积金、不动产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应用,强化“好差评”管理运用。 (责任单位: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有关单位)

二、加大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6.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关,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意见追溯。禁止将行政机关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动态清理,对不适应发展需要、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宣布失效。 (责任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有关单位)

三、深入推进依法决策,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7.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县人民政府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 策事项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等的意见建议,并将采纳情况进行反馈。依法做好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 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跟踪问责。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对未达到预期效果、公众意见较多的决策事项,依法进行决策后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推动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采取统一聘请形式外聘法律顾问。推动公职律师配臵,提升全县公职律师配臵覆盖率,加强对公职律师履职情况的考核。(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 县有关单位)

四、深化“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10.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根据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推动任务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部门依法制定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并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进一步规范罚款的设定和实施。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开展行政处罚罚款实施的整治工作。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开展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 (责任单位: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深入推进成品油、废矿物油、报废汽车、民营医疗机构、水事、入河排污口等领域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整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力度。 (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黄平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有关单位)

1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建成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严肃行政错案责任倒查问责。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5.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通过5.12国家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知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完善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健全应急准备、 监测预警、处臵响应、救援救助等各环节工作制度。推进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指挥调度等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各行业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各部门协同处臵突发事件能力。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及时公布应急领域信息。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重大风险隐患管控和整改落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监控, 并向社会公布。 重大突发事件在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善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深化诉源治理成效

18.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调整充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并实体化运行,加强在人员配备、办案场所、装备设施、工作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人员素质、制度建设。加大对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丰富培训方式。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和未经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一审案件数量差值情况的调度。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各类调解工作。持续深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进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促进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 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加强宪法、 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础建设,全面推动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创建。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

21.强化法律援助服务。严格贯彻落实《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

七、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力度,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透明运行

22.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把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作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内容,推动及时清偿拖欠企业账款,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压实监督主体责任,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和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开展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压紧压实乡镇、县直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责任单位: 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3.积极发挥民主监督。 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特别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反馈。 (责任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24.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推动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数据统一汇聚、共享应用,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大厅一体化管理服务, 实现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 责任单位: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有关单位)

25.推动完善“互联网+监管” 系统平台。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支撑模块。对接融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 “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平台。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数据标准,全面汇聚各类非涉密监管业务数据。  (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有关单位)

九、加强组织保障, 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6.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培训。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 (责任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7.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制定黄平县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法治政府建设正向清单、法治政府建设负面清单,定期通报各部门执行情况, 并及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8.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 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开展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 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9.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贯穿到服务、监管、执法全过程。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黔东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分工和本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 《黄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的重点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见到实效。 

文字解读:《黄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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