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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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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0372
  •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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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的通知

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日


黄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

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70号)文件,为全面提升全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人才严重匮乏、体制机制不活、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要求,以基层为重点,以增强防病治病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宗旨。着力加强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内涵建设、完善政策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切实推动医疗卫生优质资源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全力构建“15分钟城市社区健康服务圈”和“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城乡居民就近享受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目标

自2016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县人民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抓好县中医医院建设,推动中医民族医跨越发展,大力推动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计生室提质工程建设;全面推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跨越发展;加快转变管理运行新机制和服务模式,基本形成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格局;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的政策倾斜,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到2018年,实现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培养、规范化建设、疾病诊断能力、疾病防治能力、疾病康复护理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有效破解“看病远、看病贵、看病难”的突出问题。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016年,全面启动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甲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2017年,全面启动县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标准建设工程。

2018年,实现县人民医院达到综合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床位使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100%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有效保障基层群众就医。

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人才队伍服务能力。利用浙江萧山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黔东南州中医医院帮扶资源,3年时间进修或培训业务骨干80名,其中:全县通过骨干医师培训不少于30人,通过对口帮扶培训业务骨干不少于30名。按“10名/年”标准选派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儿科、妇产科等薄弱领域培训不少于1年;按“4名/年”标准选派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人员专项培训不少于1年;培养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级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不少于10名。加强学历提升教育,利用3年时间选派65名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到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等医学院校进行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提升学历教育,到2018年实现卫生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超过95%。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加大县级医院与对口帮扶医院核心专家的联络对接,着力推动县级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医疗卫生人才脱产进修或培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全面提升卫生人才队伍总量。建立人才招聘“绿色通道”,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实施三年“332”用编计划,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不受报考人员比例限制,具备硕士研究生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可采取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的方式聘用,配齐配强卫生技术人员,县级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1.3比例,其中:实际开放床位与护理人员不少于1:0.6比例,实际开放床位与病区护士不少于1:0.4比例。落实基层服务机制,凡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1年以上;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2年以上;晋升正高级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2年以上。落实基层人才服务奖励政策,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生活补贴;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生活补贴。

3.全面实施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疾病医疗诊断能力。按《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14〕4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12号)要求,实现设备标准化配置达100%,临床科室开展基本医疗技术目录达90%以上;全面加强影像、检验、检测等科室建设,加快建设黄平县区域性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中心,医技科室开展医疗技术目录达85%以上。充分利用区域医院联合体和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发挥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在提升县级医院疑难重症诊断能力的作用,全面提高疾病诊断效率和质量。到2018年,完善远程医疗政策和工作机制,丰富远程医疗服务内涵,实现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安全、高效、可持续运行。提升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水平。全力推进以区域共享的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完善电子病历各系统功能,实现区域互联互通,为提高远程诊断质量提供完整基础信息。到2018年,县人民医院电子病历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水平。

4.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面提升疾病治疗能力。县级医院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重点提升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援能力,及时有效处理相关专科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县人民医院临床科室建设到达15个以上,其中内科至少设置6个专业组、外科至少设置5个专业组、妇产科至少设置3个专业组、儿科必需设置新生儿专业组。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大力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充分发挥浙江萧山医院、省人民医院对口帮扶县人民医院,黔东南州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县中医医院的帮带作用,重点加强重症医学科、儿科、妇产科、心血管内科和急诊医学科等近三年疾病外转率排名前5至10位的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到2018年,建设4个县级重点学科、3个州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继续深化县内医院帮扶活动,从县级医院选聘一批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到乡镇卫生院担任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院长助理、科主任,定期选派专家到乡镇卫生院开展义诊、讲学等活动。

5.加大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疾病康复护理能力。将康复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建设规划,到2018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县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充分发挥在康复护理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加强与老年病院、慢性病院和护理院等延续性医疗机构的分工合作。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加强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康复护理优势,大力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建立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于一体的全链条发展模式,开展中医特色服务、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等康复服务,提高中医康复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比例大幅提升。有计划、按步骤安排部分民营医院转型为以康复、护理医疗服务为主的康复护理机构,与辖区内公立医院建立技术帮扶协作机制。

6.大力推进疾病控制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2018年,实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化,实现实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等功能区域建设布局合理、比例适当、安全卫生、环保节能,实现A类设备配置率达到100%,实现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按照“强基层”“填平补齐”的原则,落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地域广、服务半径大的地区可适当增加编制。大力引进培养10名技能型人才,提升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测水平。到2018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配置达到1.2人/万常住人口。设置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核定人员编制8名。大力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和重大疫情。严格疫苗采购和配送程序,落实疫苗冷链和追溯管理措施,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预防接种服务,确保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强化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提高各类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早期发现、早诊断治疗和处置能力,到2018年全县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500/10万以下,结核病治愈率达到90%以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人数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麻疹、麻风、疟疾。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效,碘缺乏病继续保持基本消除状态。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重大慢性病防控和管理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大力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7.切实加强新形式下妇幼健康工作,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到2017年,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4/10万、10‰和12.5‰以内;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初步完善,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设立新生儿科;县人民医院建立1所规范的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和1个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畅通完善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全县新生儿病筛查网络更加完善,代谢性疾病活产筛查率达到80%以上,听力筛查率达到50%以上;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网络基本建成,县人民医院建立1所产前筛查中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全县城乡全覆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建设和能力全面提升,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和致残。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到2018年,全县建成“基层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规范化培训基地”,并完成对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计生室从事孕产保健、儿童保健的医务人员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切实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巩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

8.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县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费用实行全额补助,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在职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承担,编制备案制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和医院共同承担,并积极探索县级医院人员编制动态化管理。对县级公立医院因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等形成的历史债务按原资金补偿渠道纳入政府性债务逐步化解,严禁医院举债建设和购买大型医疗设备。落实县财政对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性亏损等投入政策,实行预算管理和总会计师制度。2017年,健全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制度。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实行政事分开,建立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进院长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到2017年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科学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对县级医院药品采购价格、合理用药、医疗行为、群众满意度等的全程监控。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和基本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医疗器械行为。

(二)着力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

2016年,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实现全县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2名以上执业医师全覆盖;新州、旧州、谷陇、重安、平溪、上塘六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综合诊疗服务区(中医馆或苗医馆);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全覆盖。

2017年,实现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检验、放射、B超、心电图等辅助检查全覆盖;旧州、重安两个中心卫生院达到甲等乡镇卫生院标准;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综合诊疗服务区(中医馆或苗医馆)。所有中心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门诊与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有机结合,配置标准化儿童保健设施设备、改进工作流程、规范营养不良性疾病患儿专案管理,为0—6岁儿童提供便捷、高效的保健服务;将孕产妇保健门诊、孕产妇健康管理与妇产科临床有机结合,房屋布局合理、服务流程规范、人员技术过硬、设备先进标准,规范高危孕产妇管理和双向转诊,切实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018年,实现全县所有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甲等乡镇卫生院标准,逐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床位使用率,实现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所有中心卫生院能开展下腹部手术和剖宫产手术;所有乡镇卫生院有妇产科、儿科医师各1名,妇保儿保医师各1名,且均能提供规范化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服务;实现乡镇卫生院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全额报销。

1.加强规范化建设,着力改善广大群众就医环境。一是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和相关规划要求,2016年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二是启动重点片区中心乡镇卫生院打造工程。2016年打造旧州、重安两所片区中心卫生院,2017年打造谷陇、平溪两所片区中心卫生院,实现能开展下腹部手术、剖宫产手术、特色学科、分级诊疗等服务工作,到2018年,旧州、重安、谷陇三所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三是加强内涵建设。牢固树立人性化、温馨化、家庭化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绿化、美化、亮化、文化及规范化“五化建设”,做到布局流程合理、科室设置规范、各种标牌标识设置统一规范、醒目、更换及时,为患者提供一个利于康复和休养的环境,到2018年,每个乡镇卫生院绿化面积不少于占地面积的35%。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一是加强学历提升教育。每年派20名中专升大专、10名大专升本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到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等医学院校及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学历提升教育,到2018年,40%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95%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二是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每年安排5名执业(助理)医师到省内全科医师培训基地进行全科方向临床培训1年,每年招收10名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中医学本科(专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到2018年,实现全县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全覆盖。三是大力落实省级“千人支医”计划。每年组织10名县级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1年以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新进医务人员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1年以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1年以上。四是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对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全科医生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方式聘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五是加大职称评定和岗位设置的倾斜力度。对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可不作外语、计算机和科研方面的要求,落实即评即聘政策,逐步提高高级职称的人员比例。六是建立县乡医师轮换制度。选择乡镇卫生院具备条件的医生定期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医生到乡镇卫生院轮换工作,时间一般为一年,县级医院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生原岗位待遇不变,并享受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结余按规定用于临床医师待遇的部分。七是完善落实激励政策。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3.加强远程医疗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疾病诊断能力。统筹建设涵盖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中医药、计划生育、基本药物、健康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绩效考核、分级诊疗信息管理等功能的人口健康信息化应用体系,提高信息系统在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实施自我健康管理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利用效率。大力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构2017年,加强影像检验专业队伍、区域检验系统和影像系统建设,建成以县级医院为中心的影像、检验、心电图远程诊断中心。切实加强诊断设备配置,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静态心电图机、动态心电图机、尿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电解质分析仪、全科诊疗仪等数字化检验检测设备,配齐检验检测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质量控制、提高设备使用率。

4.加强学科建设,着力提升疾病治疗能力。到2017年,全县100%的乡镇卫生院能开展放射、B超、检验、心电图等辅助检查,能开展平产接生、外科清创缝合、中医药服务等基本医疗服务。加大中心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力度,重点在急诊急救、产科、外科、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特色技术治疗、慢性病康复护理等方面培育和扶植一批适合基层需求的特色服务项目。到2018年,全县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下腹部手术和剖宫产手术。完善二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期协作机制,常年派驻3名以上工作人员(含医疗、护理、管理人员)开展出门诊、管病床、做手术、带教学等活动,重点帮助当地3年外转诊率排在前五位病种的医疗救治能力。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搭建“学技术、当能手、创一流”的平台,激励卫生技术人员专研业务、提升能力、改善服务,每年开展一次全员练兵、技能大赛活动,强化技术能力提升。

5.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建设,提升疾病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护理病床建设,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安宁疗护、老年养护病床。加强康复护理人员培训,提升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长期慢性病的康复护理水平。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或苗医馆),推广针灸、推拿、拔罐、中医熏蒸等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康复和“治未病”中的优势和作用。2017年,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或苗医馆)。

6.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合理设置公共卫生服务岗位,保障公共卫生人员的福利待遇,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配置标准,创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组团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机结合服务模式,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机制。到2018年,力争实现以县为单位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儿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乡镇规范化数字接种门诊全覆盖。

7.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提升管理能力。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上下联动、资源整合、利益共享的纵向合作机制,建立二级以上医院的人才、技术、设备、管理等优质资源向乡镇卫生院流动机制。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和“等级乡镇卫生院评审”活动。全面推进以“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农村居民满意信任”为目标的“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到2018年基本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创建标准,所有中心卫生院达到甲等乡镇卫生院标准。巩固完善绩效工资制度。认真落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全州卫生事业后发赶超跨越发展的意见》(黔东南府发〔2012〕41号)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提取50%作为卫生事业发展基金、50%作为职工超劳务报酬基金的规定。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县、乡、村一体化药品配送,实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不良记录动态管理,重点保障偏远、交通不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供应,实现基本药物品种齐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三)大力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2016年,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达到每个村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2017年,在每个村有一名村医的基础上,每增加1000人增加1名村医。

2018年,至少建成60所建筑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的规范化村卫生计生室;60%以上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实现95%的村医达到中专以上学历。

1.加强培养力度,大力提升村医素质。一是加强学历提升教育。帮助尚未取得医学类中专学历的在岗村医取得中专学历;实施“乡村医学人才”培训计划,每年对65名乡村医生开展强化培训,每年推荐15名在岗村医参加省级组织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前培训,提高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二是完善村医培训进修制度,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年对所有在岗村医免费培训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达到70学时以上;每年遴选8名优秀村医到省、州三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提高疾病初步诊查、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诊疗、康复指导及护理服务能力。

2.加强村卫生计生室提质扩面工程建设,大力提升服务条件。不断提升和改善村卫生计生室服务条件,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按120-200平方米建设,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按200平方米以上建设,每年至少打造10所以上片区行政中心村卫生计生室,达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资料室(健康教育)、值班室及生活区等科室分开,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到2018年,完成60所以上片区中心村卫生计生室的重点打造工作。推进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深入开展,为村卫生计生室配置健康一体机、全科诊疗仪等检测诊断设备;建成基本诊疗、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等管理服务为一体的信息系统。

3.强化职能职责,大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村卫生计生室承担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慢性病随访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创新实施乡村基本公共卫生组团服务和签约服务模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强化村医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和规范培训;提高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和绩效考核制度,保证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划拨给村医,充分调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

4.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大力提升村卫生室管理能力。一是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村卫生计生室机构设置规划与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村医例会制度,乡镇卫生院至少每2个月组织村医召开一次例会。二是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继续落实村医养老保险及医疗责任险,解决村医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村医的积极性。三是建立能力提升考核机制。建立村卫生计生室服务能力核心指标评价体系,对村卫生室能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医疗诊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量等核心指标打分排队,并向社会公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财政、发改、人社等部门统筹做好资金安排、项目落地、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政策保障。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强化预算管理,统筹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上级财政转移性支付、社会捐助等多种资金,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的投入。整合医疗卫生专项资金,盘活医疗卫生存量资金,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着力强化经费保障。

(三)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复杂系统工程。县卫生计生局负责指导能力提升总体实施;县发改局负责将业务用房建设不达标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建设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项目支持;县财局负责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15〕17号)规定的激励政策资金;县人社局负责完善人事聘用、分配制度改革、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县编委办负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政策;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调整医学教育招生政策,协同完成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完成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工作。

(四)强化医保支持。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优化新农合即时结报服务,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农合支付比例。调整完善新农合保障目录,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县级与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支持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慢性病患者。

(五)严格督导检查。将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目标。加强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对进展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未完成任务的要约谈通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群众感受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

(六)加强宣传引导。县卫生计生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加大政策培训,提高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的执行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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