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做强做优做大我县国有资本,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行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助于使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的预算管理行为有章可循;有助于提高县属国有企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动性;有助于完善侵占、拖欠等擅自减免国有资本收益的责任追究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是总则部分规定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国有资本收益的范围。
二是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核定和上交部分规定了申报的时间与要求、收取标准及上交程序等。
三是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支出申报与核定部分规定了支出申报的材料、申报程序等。
四是国有资本收益的监督管理部分规定了侵占、瞒报、拖欠、挪用、截留以及擅自减免国有资本收益的处置方式。
五是附则部分规定了本办法的生效时间及解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