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以国家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为依据,自身职能职责为基础及2020年权责清单模板为参照,结合《国务院关于取消的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黔东南府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对黄平县27个政府工作部门及十一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调整情况
全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共3248项,含行政许可213项、行政处罚2389项、行政强制145项、行政征收14项、行政给付39项、行政检查160项、行政确认35项、行政奖励51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类194项。2020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3236项,2021年较上一年总数增加12项。
关于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1年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