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友代表:
《关于农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建议》已经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黄平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强与自然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沟通协作,按照简政放权和政务服务要求,进一步简化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为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做好服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时,对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且新宅基地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属于地质灾害和山洪灾害等危险区范围的,按照村民申请、实地选址、村级组织公示、乡镇审批的程序及时给予审批。在工作中,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切实做好法规政策解释,让申请人知晓和理解;对选址不符合要求,积极与村委会沟通协调,尽可能满足申请人的宅基地选址需求。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适时深入各乡镇开展宅基地审批和监管的指导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切实按照保护生态红线要求,保护好基本农田。
在今后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为农村基层法理和村寨美化亮化建设做好服务;严格按照生态红线要求,保护好基本农田,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非常感谢你对农业工作的关心,恳请你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农业工作。
黄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