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县在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着力推动我县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和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升民办学校师资水平。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公办学校与民办教师的交流,提高民办教师教育水平。同时,支持民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招聘教师,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民办教育事业。
三是推动民办学校特色化发展。鼓励民办学校结合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找准办学定位,打造特色品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育人模式等方面形成独特的办学特色,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四是加强学校间交流合作。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民办学校之间以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加强与上级教育部门和其他地区的沟通联系,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我县民办教育的发展水平。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对以上答复您们还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求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