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州生态环境局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系统“网格化”监管制度,以“155”机制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网格化、信息化、精准化。
一是建立1个网格体系。将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构建一个总网格,总网格下设“片区网格、县市网格”,形成“总网格→片区网格→县市网格”三级网格体系。州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担任总网格长,负责统筹推进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运行工作;州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担任片区网格长,州生态环境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作为包县网格联络员,负责统筹督导各县市“网格化”机制的执行和落实工作;州生态环境局各分局主要领导担任县市网格长,各分局工作人员作为县市网格员,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机制运行落实工作。
二是突出5个类别。将全州重点监管类型分为问题整改类、基础设施类、工矿企业类、建设项目类、环境敏感类5个类别,明确各重点监管类型的具体范围,开展巡查和督导,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精准化。
三是完善5个配套机制。建立定期巡查、定期调度、信息管理、协作联动、督查考核5个配套机制,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落实,并取得实效。
通过“小网格”赋予“大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依托三级网格体系,形成纵向到乡镇、横向到部门的动态指挥、部门联动、执行跟踪、监管督办的“闭环”环境管理模式,做到对污染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推动形成自上而下、条块结合的现代化管理体系,守护好碧水蓝天净土,以看得见的成效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