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

  • 1

最新通知公告

  • 15

    2025-07

  • 09

    2025-07

  • 09

    2025-07

  • 04

    2025-07

  • 01

    2025-07

  • 24

    2025-06

  • 20

    2025-06

  • 16

    2025-06

  • 28

    2025-05

  • 16

    2025-05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公开 » 监督检查 » 产品质量

黄平县市场监管局新州分局“四举措"确保儿童用妆安全

  • 字体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000014349/2021-1121507
  • 信息分类: 产品质量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黄平县市场监管局新州分局“四举措"确保儿童用妆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儿童化妆品经营行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管,黄平县市场监管局新州分局四举措确保辖区婴幼儿用妆健康、安全。

一是突出重点,确保产品质量。按照黄平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黄平县2021年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在辖区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以商场、超市、母婴用品专卖店等为重点,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察看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齐全,严厉查处经营“三无”、过期和自制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化妆品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指导,规范经营行为。指导化妆品经营者严格遵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在购进化妆品时,索取供应商及产品相关资料并建档留存,建立健全儿童化妆品进销货台账,按照说明要求进行陈列、储存,定期检查产品质量和有效期,切实规范儿童化妆品经营行为。

三是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与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签订《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加强儿童化妆品经营管理。同时,现场向经营者发放《理性认识和使用化妆品消费提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手册,积极宣传儿童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

四是严格把关,确保用妆安全。执法人员对辖区40家母婴用品店、商场、超市、化妆品专营店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门店所经营的儿童化妆品是否有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是否有特殊化妆品注册号或普通化妆品备案证明,是否有检验合格证明或合格标记;儿童化妆品是否有产品实际销售包装、工艺规程、技术要求,看是否与产品备案资料中的相关资料一致等。


分享: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