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黄平县人民政府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努力提高全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1.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2019年5月,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林昌富同志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以及协调小组名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了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评机制,调整并充实了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形成县长和成员单位负责人率先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机制。同时,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纳入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实行负面指标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落地落实。
2.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引领,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我县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制定出台《黄平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等8个方面的30项具体工作开展示范创建。印发《黄平县2019年依法治县“5+2”七件实事总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体联动,整合服务资源。2019年,县委召开两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试行规定等五项规章制度、乡镇政府、行政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全县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等情况。
3.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法治讲座,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今年,县政府党组第9次会议、第17次(扩大)会议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组织“新时代大讲堂”“法治宣讲团”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宣传和培训,解读和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思想、新战略,确保上下贯通、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合力。二是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2019年以来,“一府一委两院”共23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将“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能”的一项评价内容,将“法治意识,依法办事水平”作为评价参考要点。同时,借助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开展2019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工作,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纳入各部门单位的总体布局,纳入“法律进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4.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和强化依法行政。为不断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我县继续推行在全县十一乡镇、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办公室加挂成立法制办公室和政策法规股,并明确2名以上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6月28日召开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暨法制审核机构工作人员培训会。修订完善《黄平县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予以量化,进一步提升考评标准完善考评方式,将依法行政考核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多举措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开展。
(二)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1.继续完善权责清单和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2019年,继续编制调整完成县乡两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相关工作,《黄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和乡镇政府权责清单(2019年版)》已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对已公布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进一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和优化权责清单。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对于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事项,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减少为34项,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减少为30项,全县累计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510件。企业开办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低压居民客户、低压一般工商业客户、高压单电源客户平均接电时间压缩至6天、11天和80天。对国务院、省、州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对应取消;对国务院、省、州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3.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积极推行“一窗式”服务,进一步压缩审批、办事时限,推行错时、延时预约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政务服务重点领域“一网、一门、一次”办理网上可办率达99.6%,政务大厅进驻事项512项,实现100%进驻和“一窗”分类受理,“最多跑一次”实现100%。编制“六个一”改革清单共525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经全面清理,现保留事项证明102项,取消27项事项证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开展随机抽查活动116次。积极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2019年7月制定出台《黄平县公共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行有效清理。2019年我县共计为企业减费729万元,降税5800万元。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固废治理”和“乡村环境整治”五场战役,深入开展14项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开展“守护多彩贵州•严打环境犯罪”执法专项行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化工污染行业、固体废物等行业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检查企业41家次,下达执法文书8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起(其中责令停产限产1件,关停取缔3件),有效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健全完善决策机制
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今年8月,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黄平县重大决策第三方评估办法》《黄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试行)》《黄平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制度》《黄平县重大决策跟踪与反馈制度》等系列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合同,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我县实际,从现有符合法律顾问条件的公职人员队伍中选聘20人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并建立健全顾问选聘、考核和履职工作制度,实行分片联系单位的顾问工作机制,在政府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为县政府各项决策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法律把关、促进依法决策的作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律师和聘请现有的公职律师、法援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截止2019年底,全县行政村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切实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在群众中普法宣传、社会矛盾化解和法律事务咨询的法治堡垒角色。
(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行政合同的监管。落实行政合同机制的起草、调研,进一步完善我县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登记制度,同时将公平性竞争审查作为严把县政府行政合同风险大小的重要审查指标。2019年,共计审查合同9件,未出现合同相对方中止履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
2.贯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过程中,将社会风险评估作为涉及重大民生和重大社会群体利益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常态性审查范围,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稳定性。2019年,县政府共制定公布实施了3件规范性文件,均无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收费等内容,均无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等情况。同时分别向州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备案率达100%。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制定出台《黄平县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建县综合执法局,切实从体制上解决了多头执法的问题,全县共组建11支综合执法队伍(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局整合组建了3支综合执法大队)。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召开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定出台《黄平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3.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制定出台《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按照要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执法监管制度改革。积极运用“云上贵州”平台,将全县各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纳入贵州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有效推动了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下发了《关于开展黄平县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并按照《黔东南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典型案例宣传。
5.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未经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所有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均经过机构编制进行审核,有效杜绝了合同工、临聘人员、工勤人员持证执法。2019年,我县行政执法部门未发生因执法粗暴引发矛盾纠纷造成社会影响或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
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确保足额拨付。同时,积极改善和提高执法条件,加强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装备保障水平。
(六)自觉接受监督
1.自觉接受法律监督。2019年期间,我县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59件,均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并认真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2.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运行管理,严格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推进审计制度改革,成立了以县委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县委审计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推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等。
3.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2019年,我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分别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了办理和回复,代表和委员满意率均达97%以上。
(七)推进政务公开
1.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依法及时办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开栏目及服务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县政府各部门“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及时关注和回应社会舆情。做好政务服务网乡村延伸工作,实现了贵州政务服务网向11个乡镇151个村(居)全覆盖。
2.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窗口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利用政府信息网络向人民群众提供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事项等相关信息,切实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同时,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查询办理结果,获取办事相关信息。明确县直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方式、时限、咨询投诉渠道等。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我县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并制定《黄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相关配套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4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备案审查机制。探索试行《行政败诉案件报备制度》,将行政机关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考核内容,要求做到100%出庭应诉。2019年,全县共接到行政诉讼案件59件,其中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38件(其中审结32件),以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为被告21件(其中审结12件),共被撤销行政行为2件;行政负责人出庭12件。目前为止,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1件,败诉率为2.6%,行政负责人出庭6件;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1件,败诉率为4.7%,行政负责人出庭6件。我县各级单位行政败诉案件中,未有因为个人失职导致案件败诉的情形。
3.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黄平县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黄平县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黄平县征地拆迁纠纷调解委员会、黄平县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黄平县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调解委员会、黄平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委员会、黄平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等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97起,调解成功262起,调解成功率88.22%。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州委、州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部分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不足,影响执法案件质量;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偏软,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以更好更快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培养。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着重在于培养协调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和依法办事能力,使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二是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机制,尤其是建立健全学以致用的督促机制,健全依法办事的责任机制和用人机制。
(二)持续推动法治政府考评和督查问责体系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确定量化指标。在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建立细致可行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督查、考评的导向作用,强化督查、考评的严肃性并提高督查、考评的实效性。一方面,通过提升公众评价比重,引入第三方考评机制,借助全社会力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客观公正地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评价。另一方面,切实提高督查、考评的结果应用力度,形成督查常态机制,坚持赏罚分明、奖惩并举,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的部门,严肃追究部门一把手的责任。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一是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施行的配套制度,强化清单制度落实的监督措施,加强对权责清单制度和依照权责清单办事服务的学习培训,建立健全相关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大督促力度和群众参与监督力度,促进和提升权力部门、服务部门的服务效能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在行政决策方面加快建立完善决策事项清单、公示和公众参与制度,及时组织力量编制政府决策事项清单,推行决策清单制度,采取适当方式,构建合适平台,畅通群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强化决策后续评价机制和执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决策问责机制和执行问责机制。三是进一步理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尤其在推行改革过程中加强相关配套措施、制度的建设。
黄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