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涉及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户外门头广告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了我县户外门头广告的相关管理规定,助推我县开办餐饮“一件事”工作有序开展。
一、健全管理办法,严格户外门头广告设置。一是制定了《黄平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要求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明确了禁止设置的区域和具体的管理规定。二是出台了《黄平县城市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设置技术要求》。明确了户外广告的分类设置为墙体广告、公共设施的户外广告、移动式户外广告、户外数字媒体广告、临时户外广告,并明确了门店招牌匾的设置要求。
二、及时共享信息,推动户外门头广告管理工作高效开展。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黄平县“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相关要求,我局在第一时间内向县市监局报送了我局具体负责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和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人员的信息,强化互联互通,促进工作高效开展。
三、加强排查整治,有效管理城区户外门头广告。按照统一设置、整齐美观、用字规范、安全实用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改老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有效优化城市道路沿线整体形象,提升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管理水平,做到每个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都有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