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345职责边界
(一)受理事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涉及黔东南州各级部门行政职权范围内或需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协调处理的各类非紧急诉求,主要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
(二)不受理事项:
1、非黔东南行政管辖权范围内的事项;
2、110、119、120、122等紧急类事项;
3、属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武警职责范围的事项;
4、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
5、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6、正在办理或已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提出的同一事项;
7、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诉求内容的事项;
8、其他规定不予受理的事项。
二、110职责边界
(一)受理事项:
1、报警的受理范围。刑事、治安类警情;道路交通类警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类警情;涉人员死亡的警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2、求助的受理范围。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及人身安
全状况,以及公众遇到其他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发现老年人、儿童以及智力障碍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行为能力、辨别能力差的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紧急帮助查找的;涉及水、电、油、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发生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参与紧急处置的;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紧急求助事项。
3、投诉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不受理事项:110受理范围外的其他事项。
黔东南州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