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减少中元节焚烧祭祀用品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平县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元节期间禁止在新州镇和旧州镇城区焚烧祭祀用品(俗称“烧包”)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元节期间(2026年8月25日—27日,农历七月十三日至十五日),严禁在新州镇、旧州镇城区规划范围内主次干道、居民小区、河道沿岸、文化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随意焚烧祭祀用品,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祭祀用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市民,必须要在禁止焚烧区域(新州城区:东至五里桥村,西至黑窑榜,北至舞阳宾馆,南至南门高速出口区域内;旧州城区:东至冷水河,西至飞机场,北至舞阳生态园,南至生态移民安置点区域内)以外的安全空地进行文明、清洁、安全祭祀,祭祀过程中尽量减少焚烧祭祀品数量,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自觉清除焚烧祭祀品残留物,预防火险发生。
确需通过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传统方式祭祀的市民,请到以下指定地点进行:
(一)新州镇
1.新州镇西门村吴家塘处
2.黄平县车管所(高速路桥下进野洞河)路段
3.状元路职校门口处
4.马家岩改道肖家坡段
5.十里桥超限站前200米周家大院斜对面
(二)旧州镇
冷水河社区养老院门口正在实施的公路里面的空地
三、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采取鲜花,网络、家庭追思等绿色、文明、环保的方式开展祭祀,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家属及群众文明过节,告别祭祀陋习,倡导文明新风,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中元节期间,公安、环保、应急、综合执法等部门将按照职能职责对县城区进行全面巡查,发现不文明祭祀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对煽动闹事、威胁、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从严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渠道:
市民投诉热线:12345(24小时受理);
县公安局:110(紧急报警);0855--2432127;
州生态环境局黄平分局:0855--2431001;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0855--2432912。
黄平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黄平分局
黄平县公安局
黄平县民政局
黄平县应急管理局
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平县新州镇人民政府
黄平县旧州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