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群众及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我局拟组织召开2026年黄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2026年黄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编制成果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意见、质询及优化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26年8月31日10时00分(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书面通知参会人员)。
三、听证地点
黄平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四、听证参会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分为特邀听证代表、公开征集旁听代表两类:
1.特邀听证代表:由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十一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代表构成;
2.旁听人员。面向全县社会公开征集3名旁听人员,可全程列席听证会,会后可提交书面意见。
五、参会人员产生方式
(一)特邀代表
由各相关单位、人大、政协、各乡镇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荐产生。
(二)旁听人员(自愿现场报名)
1.报名资格:户籍或常住地位于黄平县辖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心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反映群众诉求的公民;本县依法登记设立、与本次征地补偿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报名材料
(1)公民个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旁听申请书(书面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和理由)。
(2)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另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书面旁听申请书(书面申请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和理由)。
3.名额确定:报名截止后,按照现场提交书面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员名单,确定后电话告知申请人。
六、听证报名相关规定
(一)报名时限: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黄平县自然资源局401办公室,联系人:周红岗,联系电话:0855-3932150。
(三)报名方式:仅受理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微信、邮件、传真等线上及非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材料不齐备的不予受理。
七、申请参会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本次听证旁听:
1.黄平县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在黄平县依法登记设立、正常存续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认为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成果与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
八、听证参会纪律及相关要求
1.全体参会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按时签到入场,迟到15分钟以上视作自动放弃听证资格,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代表须本人到场参会,不得无故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3.参会人员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所属群体真实诉求,意见建议结合黄平县征地工作实际;
4.严格遵守会场秩序,禁止喧哗、随意离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录音、录像;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听证相关涉密内容;
5.听证会代表应据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发言简明扼要,有理有据。需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6.听证会全程记录,所有意见、建议统一整理归档形成听证纪要,作为优化征地补偿标准成果的重要依据。
特此公告。
黄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9日